5月16日至17日,由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主办,湘潭大学承办的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26年学术年会在湖南省湘潭市举行。

本次会议以“涉外法治与民事诉讼程序现代化”为主题,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法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重要致信精神,系统学习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民事诉讼法学研究。来自全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司法机关、法律服务机构等单位的300余名专家学者、法律实务工作者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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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锚定涉外法治研究根本遵循

涉外法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全面依法治国大局与高水平对外开放战略,必须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确保研究工作沿着党和国家战略部署稳步推进。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景汉朝指出,要深刻认识“涉外法治与民事诉讼程序现代化”的时代意义,准确把握“涉外法治与民事诉讼程序现代化”的核心议题,完善涉外民事管辖规则与司法协助体系,推动仲裁与诉讼的有机衔接,完善涉外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运用数字技术赋能涉外民事诉讼,加强公证制度在涉外法治实践中的职能拓展,加快涉外法治人才培养。

他强调,涉外法治与民事诉讼程序现代化研究者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立足中国实践沃土,产出真正解决中国问题的科研成果;勇于开拓创新,推动理论研究和制度设计走在时代前列。

湘潭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廖永安表示,本次年会围绕涉外法治等重要议题展开讨论,为推动法学学科内涵式发展搭建良好平台,学校将以本次会议为契机,深化涉外法治领域研究,共同为完善涉外民事纠纷解决机制、助力诉讼法学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贡献智慧与力量。

聚焦实践需求 夯实民事诉讼现代化制度根基

民事诉讼程序现代化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也是应对数字时代、开放格局下纠纷新形态的必然要求。立足涉外民商事审判与纠纷化解实践,才能构建系统完备、务实管用的现代化民事诉讼制度体系。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坚指出,民事诉讼程序现代化,不仅是国内司法的内部需求,更是国家核心竞争力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要以深化民事诉讼领域改革作为做强民商事审判的重要切入点,持续深化繁简分流改革,探索建立涉外商事纠纷“一站式”解决机制。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谈固表示,本次会议紧扣时代脉搏、契合实践需求,精准回应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部署,深度聚焦了数字时代、开放格局下民事诉讼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深化理论研究、破解实践难题搭建了高端交流平台、提供了有力智力支撑。

湖南省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兼秘书长高可议表示,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现代化,不仅需要制度规则的系统完善,更离不开理论研究的深度支撑。要坚持政治引领,在服务国家战略中把握研究方向;要坚持问题导向,在回应实践需求中推动制度创新;要坚持系统观念,在协同融合中提升治理效能。

思想交流碰撞 凝聚涉外法治建设智慧合力

涉外法治建设是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协同理论研究与实务探索的系统工程。汇聚高校、科研机构、司法机关、企业等多方力量,围绕前沿议题碰撞思想、凝聚共识,能有效打通理论与实践壁垒,为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汇聚强大智力支撑。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一级高级法官刘慧卓以《涉外商事海事司法实践进程及相关问题探析》为题进行主题发言,介绍了我国海事司法在维护国家主权、服务对外开放、助力海洋强国建设等方面的成效,指出我国已是海事审判体系最完善、案件数量最多的国家之一。同时探讨了管辖认定、法律适用、域外法查明三大审判难点及优化方向,建议细化统一相关规则,提升跨境争议解决质效与国际公信力。

国际关系学院副校长、教授,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许可围绕涉外法治与民事诉讼程序现代化展开论述,提出民事诉讼制度目的应从纠纷解决转向纠纷治理。他建议升级诉讼程序、凝聚理论共识,引入缺省逻辑阐释民事裁判推理模式,并强调要完善涉外法治体系,推进民事诉讼现代化,优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在分议题平行研讨环节,与会嘉宾围绕涉外民商事纠纷解决中的人工智能应用、公证制度的涉外法治职能衔接、商事调解体系构建、仲裁法修订背景下的仲裁转型、涉外民事管辖与司法协助五个议题展开了专题讨论。(记者 刘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