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盒马拣货员误将水仙当百合配送”一事有新进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显示,涉事企业北京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黄寺分公司已于5月8日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罚款198元。5月20日,南都湾财社记者就此采访,盒马方面未有回应。

据此前报道,北京一位消费者于1月2日通过盒马App下单了一盒鲜百合,但称家人食用后出现头晕、呕吐等不适症状,随后发现,这盒鲜百合实际上为水仙种球。有专家指出,水仙鳞茎容易被误认成洋葱、百合,其叶片类似大蒜,目前水仙中毒无特效解毒药,若发生误食,极端情况会危及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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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盒马涉事企业回应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称,针对该笔订单,分拣人员接到两单分拣任务,为节省时间,就将两个订单同时分拣放在一起,将商品带到打包区域,再对两个订单分别进行打包。这两个订单一单购买了水仙种球,一单购买了百合。在打包过程中分拣员将两个订单中的百合与水仙看反了,导致将两个商品装错。

不过,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盒马涉事公司销售的鲜百合与水仙种球在商品类别、商品包装、外观形态、标识信息上均有区别。具体来看:涉事公司销售的食用兰州鲜百合,采用塑封包装,外包装为蓝白透明相间设计,外包装显著位置清晰标注“鲜百合片”字样;而销售的涉案水仙种球,外层为黄色包装纸,呈盆状,采用保鲜膜单独缠绕封装,外包装正面粘贴“水仙种球”商品标签,且商品本身为不规则球形,球状顶端延伸出较为明显的根茎,规格为14cm+6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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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认为,盒马涉事企业误将水仙种球当做食用百合发货,构成了提供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安全的要求的违法行为。此外,虽然该企业建立了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食品销售过程控制等相关制度,但经执法人员调取的后台打包视频显示,涉事分拣员分拣打包时未认真辨别货品而误装,未按照责任制要求落实食品安全制度的责任。

针对上述问题,盒马涉事企业于该局立案前采取了“食材与非食材分区管理、指定水仙产品清单和图示表、提高商品标签识别、系统核验机制升级”等措施进行整改,并于2026年1月17日整改完毕。

依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对盒马涉事企业予以警告,并罚款198元,没收违法所得19.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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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1月28日,盒马相关负责人曾向南都·湾财社记者表示,针对此事已第一时间联系顾客,同时成立专项小组全程跟进并制定补偿方案。目前,因双方对赔偿方案仍有较大分歧,相关事宜仍在协商中。 盒马方面表示,公司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已对相关流程进行整改,避免类似情况发生,“我们再次向受影响的顾客表示最诚挚的歉意”。有知情人士透露,消费者就医等医疗费为7000多元,盒马方面提出7万元的赔付方案,但是顾客索赔300多万,目前双方仍在协商中。

配送员将水仙种球当百合配送,消费者索赔300万?盒马回应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冯家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