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23日,秦XX因涉嫌诈骗罪被羁押,次日就被刑事拘留,4月1日更是被逮捕。这一系列的变故,如同一记重锤,狠狠砸向秦XX及其家人。谁能想到,这个看似普通的刑事案件背后,竟隐藏着诸多法律争议点。

"秦XX以江门市两处房屋为据点,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仍利用网关、光猫和固定电话为诈骗人员架设、维护设备。原审被告人张XX受雇于秦XX,负责其中一处据点的设备架设与维护,为诈骗人员远程拨打电话实施诈骗提供通讯传输技术支持。诈骗人员冒充“客服人员”,以注销网贷额度、消除不良征信等名义诱导被害人转账,共骗取5名被害人资金合计144万余元,其中张XX负责的设备关联涉案金额38万余元。案发后,秦XX、张XX被抓获,现场缴获作案工具及秦XX违法所得7万元,二人已赔偿部分被害人并取得谅解。
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秦XX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判处张XX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千元;同时判决缴获赃款按比例发还被害人,责令秦XX退赔剩余经济损失136万余元,张XX与秦XX共同退赔部分被害人剩余损失。秦XX对一审量刑及退赔金额认定不服,提出上诉。他觉得自己系从犯、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认罪悔罪,违法所得仅2万元且已退赔7万元,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原判量刑过重,责令退赔共同犯罪总额不当。这时候的秦XX就像在黑暗中摸索的人,急需一盏明灯指引方向。
受中山市法律援助处指派,北京市盈科(中山)律师事务所从业10多年的邓泳怡律师担任秦XX本案二审阶段的辩护人。邓律师第一时间会见上诉人秦XX,详细了解案件事实及一审审理情况,全面梳理案卷材料。她发现本案二审核心争议焦点有两个:一是原判对秦XX的量刑是否适当;二是原判认定秦XX的退赔金额是否合理。邓律师意识到,要想为秦XX争取到更公正的判决,就必须围绕这两个焦点展开辩护。
为了精准开展辩护工作,邓律师重点围绕秦XX的从犯地位、未成年人身份、认罪悔罪态度、退赔情况等量刑情节,以及违法所得与退赔义务的关联性展开分析。她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制定辩护策略,拟写上诉辩护意见。关键一步就是明确指出在网络诈骗共同犯罪中,从犯的退赔义务应按其非法获利数额确定,而非承担共同犯罪总额的退赔责任。这个观点非常关键,因为它直接关系到秦XX的退赔金额。
二审庭审中,检察机关出庭发表意见,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面对这样的情况,邓泳怡律师沉着应对,针对核心争议焦点充分发表辩护意见。她指出,秦XX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系从犯,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已积极退赔部分损失,具备多项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同时,她结合本案证据,清晰阐释法律规定与案件事实的关联性,有力支撑辩护观点。
最终,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全面审查,对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及证据予以确认,同时采纳了邓泳怡律师关于退赔金额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秦XX系未成年人、从犯,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原审判决已据此对其作出从轻、减轻处罚和从宽处理,综合考虑其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多名被害人巨额财产损失未挽回的危害后果,原判量刑并无不当,故维持原判第一、二项。同时,法院认定,网络诈骗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可按其非法获利数额确定退赔义务,本案证据证实秦XX违法所得约7万元、张XX违法所得约3500元,原判认定二人退赔金额欠妥,应予纠正。2024年3月1日,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审判决定罪量刑部分;撤销原审判决中关于作案工具处理及退赔金额的部分判项;改判缴获的秦XX违法所得7万元按比例发还被害人,责令张XX退赔3500元按比例发还相关被害人。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遇到法律问题,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他们能帮你精准分析案件,找到关键突破口。第二,在刑事案件中,要重视自己的法定情节,比如未成年人身份、从犯地位等,这些都可能影响量刑和退赔金额。第三,证据很重要,要积极配合律师收集相关证据,为自己的辩护提供有力支撑。
这个案子最值得普通人记住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专业的律师能帮你在复杂的法律程序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这个案子里,邓泳怡律师精准把握争议焦点,围绕退赔金额这一关键问题展开辩护,成功说服法院纠正了原审判决中关于退赔义务的不当认定,切实减轻了上诉人的退赔责任,不愧是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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