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2026年1月2日,北京市民邹女士通过盒马APP在北京朝阳区的盒马mini黄寺店下单购买鲜百合,计划为感冒的孩子煮梨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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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货后,邹女士71岁的母亲将送来的两个种球用来煮汤,和邹女士12岁的儿子一同食用。不久,两人出现剧烈头疼、呕吐等中毒症状,被紧急送医救治。经血液检测发现指标异常后,家属确认误食的是有毒的水仙花种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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盒马方面此前就此事回应媒体称,水仙与百合包装相似,系分拣员操作失误所致。公司已成立专项组跟进,并在事发当天启动了全国范围的复盘与整改。双方曾在市场监管部门协调下进行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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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盒马“误将水仙当百合”事件向涉事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朝阳区市监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警告、罚款198元、没收违法所得19.8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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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媒体采访,该事件消费者称此前被盒马方面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敲诈,北京当地市场监管局认定其没有敲诈

“对方一开始就是下套,恶意诱导我提出高额的赔偿方案。我母亲刚从抢救室出来,我只要求先付医药费,他们却不同意,说要一次性结清赔偿。明明是他们不肯出赔偿方案,非要我出,然后就去市监局告我敲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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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此事,记者致电北京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热线尝试咨询了解,但截稿前仍未拨通电话,记者同时联系盒马热线客服,客服人员表示此事有专员在处理。后续进展我们将持续关注。

来源:综合闪电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