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信息:

  • 韩国父子照料痴呆家人10年后将其杀害,因生活困顿与照护压力。
  • 法院终审判处儿子有期徒刑7年、父亲3年,未采纳受嘱托杀人主张。
  • 两人在受害人拒绝入住疗养院后共谋犯罪,案发后曾试图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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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首尔瑞草区大法院,一起被称为“日山照护杀人”的案件,最终确定对涉案父子判处实刑。

两人长期照料患有认知障碍的家人,在生活困顿和沉重照护负担之下将其杀害,随后还试图轻生。

韩国大法院第三庭20日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以杀害直系尊亲属等罪名起诉的儿子A某,被判有期徒刑7年;以杀人罪一同被起诉的父亲B某,被判有期徒刑3年。该案主审法官为大法院法官李兴九。

A某和B某被控于去年3月在京畿道高阳市日山的家中,先让这名80多岁的受害人服下安眠药,随后将其勒死。受害人因认知障碍和髋骨骨折,已难以独立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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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称,A某先用手掐住母亲的脖子,但未致其死亡,之后又用父亲B某拿来的插线板电线再次勒颈,最终致其身亡。

调查显示,两人自2014年起照料受害人,时间已超过10年。去年,廉租房房东要求其搬离,同时生活费资助也面临中断。在这样的处境下,受害人又表示不愿入住疗养院,两人因此下定决心实施犯罪。

案发后不久,两人驾车前往八堂坝和蚕室汉江公园一带,在路上还商量过一起结束生命的方法。

庭审过程中,两人主张,受害人生前曾反复表示“与其去疗养院,不如结束生命”,案发当天也曾讨论过杀害方式,因此本案应认定为“受嘱托、经承诺杀人”。

两人还称,自己在极度压力和经济崩溃之下,案发时处于心神耗弱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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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法院没有采纳这一说法。二审法院指出,受害人当时已被怀疑患有阿尔茨海默病,且认知功能严重下降,因此“不能认为其是在自由状态下,经过慎重决定后请求或同意他人将自己杀害”。

案发后,车载黑匣子录下的对话也成为认定有罪的重要依据。

录音显示,儿子A某说“是我们杀了妈妈”,父亲B某则说“虽然对不起,但我们也得一起死,不然妈妈太痛苦了”。法院据此认定,两人在案发前已经共谋实施犯罪。

大法院也表示,原审关于有罪的认定,并不存在超出自由心证主义界限,或误解杀人罪及杀害直系尊亲属罪成立法理的问题,因此维持原判。

来源:10년 간병 끝에 80대 치매 노인 살해...父子 실형 확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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