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六,“转型Media人”组织了首场关于IPO企业舆情风险应对的线上直播沙龙,共有22人参加了此次活动。本次直播沙龙,宣讲人付中结合以往的敲诈IPO企业案例和法律公关实务经验,做出分析解读。
现实中,敲诈勒索罪能否立案,核心在于能否证明报案人在支付钱款时是否处于遭受恐吓要挟的“被迫”状态。而是否“被迫”,属于主观心理,无法直接感知,需要通过客观证据来进行佐证。
“明目张胆型”和“不合作就不删型”,属于企业人员较容易判别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的两种类型。
现实的痛点是,更多情况是“隐晦暗示型”,其是否也构成敲诈勒索犯罪,一些企业的公关乃至法务,辨识能力和取证能力都相对薄弱,是本次活动进行案例解读的重点。
沙龙直播活动中,付中着重对“隐晦暗示型”也被认定为敲诈勒索罪的现实案例,分类做出深入分析解读。
“隐晦暗示型”,大致可分为“签合作合同了就不发了,不续约了继续发”“企业主动提出有偿删稿,但自媒体之后主动还价”“签约付款后未提供实质服务”等几种情形。
付中分别解读了为何上述情形也会被政法机关认定构成敲诈勒索罪,以及相关的取证要点。同时指出,实践中,合同签署的提议方、删除相关负面文章的时间节点、沟通的具体内容,都是政法机关重点考察的维度。
今年以来,“转型Media人”聚焦企业公关普遍关注的特定具体话题,开启法律公关线上直播沙龙活动,每次时长一个小时,作为“转型Media人”法律公关线下沙龙活动的补充。
由于直播环境的特点,我们的线上直播沙龙活动,每次仅针对非常具体的话题,做单点的深度分享。
如果希望全面系统了解法律公关实务实践,欢迎关注我们每年在北上广深杭五城市组织的线下沙龙活动(每次活动时间均为周末的一整个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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