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象新闻·大象帮平台接到广州市民江女士的实名求助。她偶然发现,广州市荔湾区政府2024年发布的一则房屋征收公告中,登记了“江章、黄三、李四”三人为产权人,而公告对应的拆迁地址“南区芳村路民生街”,在民政、公安及官方档案系统中均无记录。
不存在的地址、早已灭失的房屋,再加上超700万元的征收估值,让江女士对此产生质疑。针对投诉人提出的质疑,大象新闻记者赶赴广州展开实地走访,并向荔湾区多个相关部门进行求证。
5月20日,大象新闻记者从广州市荔湾区委宣传部获悉,广州荔湾发布已针对征收公告中地名“民生街”及权利人姓名“黄三”“李四”被怀疑存假等问题做出回应。
拆迁地址无档案、无实景,官方查无踪迹
5月12日,大象新闻记者实地探访了广州市荔湾区白鹅潭商务区核心区的陆居路拆迁地块。该地块区位优势突出,北临白鹅潭南路,西接花地大道北与珠江隧道口,东靠陆居路,南抵芳村大道中,紧邻芳村地铁站,是荔湾区重点开发的核心片区。
征收公告中的“南区芳村路民生街”相关房产,归属陆居路AF020208、AF020210两个征收地块。公开土地交易资料显示,该片区地块已全部完成出让并确定开发规划。2025年1月,保利置业以38亿元竞得陆居路210、244地块,将由广州保雅置业有限公司开发,规划建设五星级酒店与高品质住宅;2026年3月27日,广州市荔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12亿余元拿下陆居路208地块,规划打造商务办公载体。
作为土生土长的芳村本地居民,江女士已在片区居住数十年,对片区街巷布局极为熟悉。她明确表示,从未听闻片区有“南区”的区划概念,也不存在“芳村路民生街”这一街巷。
为求证该地址的真实性,江女士在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以图查房”系统中意外发现,系统标注了“南区芳村路民生街1、3、6、10号”的房屋坐标,但对应的房产详细信息却完全无法调取。
经坐标比对核实,上述坐标对应的点位,实际为陆居路34号。而国家自然资源部官网地图信息明确显示,陆居路34号的原有房屋早在2021年就已灭失,现场已无任何建筑遗存。
灭失老宅登征收名单引争议
掌握上述线索后,江女士将疑点逐一反馈至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荔湾分局。5月8日,该局作出官方回应,称2024年征收公告中的房产名称、产权信息均源自广州市不动产登记查册资料。
官方解释,涉事三处房产均于上世纪50至60年代完成初始产权登记,其地籍查勘图斑位于陆居路项目征收范围内。因房屋实体早已灭失、产权人无法联系,本次征收并未产生任何补偿款项,不存在虚构房屋、伪造产权资料、套取拆迁款的情况。
江女士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核心评估对象是现存房屋实体,涉事房屋早已灭失多年,不具备征收补偿的基础条件。而且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该片区大量老旧房屋均已灭失,为何偏偏只有这三处无实体、无对应街巷的房产被单独列入征收公示名单。
一房多名、信息混乱,相邻房产产权人反复变更
除了“民生街”三处已灭失房产引发的争议外,公告中另一处房产的产权信息混乱问题同样受到质疑。江女士指出,公告中标注为“南区芳村上市横街2号”,产权人为“李四”的房产,实际是她邻居的住宅,“这处房产就是我邻居的,他姓罗,不叫李四,而且公告登记的房屋面积也与实际严重不符。”
记者梳理多年公开公告发现,上市横街2号的产权人信息在官方公示中多次变更,信息混乱。2018年陆居路地块拆迁摸查统计数据显示,该房产产权人为黎某;2022年荔湾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公告将其更新为罗某;直至2024年最新征收公告,产权人直接变为陌生的“李四”。
针对一房多产权人的问题,5月8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荔湾分局、荔湾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联合回应称,2018年荔府征房〔2018〕5号文件公示的产权人确为黎某。但2018年6月,黎某凭借公安部门出具的门牌变更证明,将原上市横街2号的产权地址变更为上市横街22号,完成了产权地址更新。
上市横街2号究竟是独立房产,还是地址变更后的同名房产?不同年份公示的黎某、罗某、李四三名产权人,对应的是否为同一套房屋?
现场求证工作人员承诺多部门线下答疑
为厘清产权变更与地址乱象,大象新闻记者陪同江女士前往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实信息。工作人员表示,仅产权人或合法权利人有权调取房产完整档案,第三方无法查询。
随后,记者联系到同一片区的另一位拆迁产权人,其房产同样出现“南区”前缀的异常地址标注。相关工作人员解释称,上世纪五十年代不动产管理体系尚不规范,存在地址变更后产权登记信息未同步更新的历史遗留问题。而房产的区段地号具有唯一性,地号不同即可判定为两套独立房产,以此区分涉事争议房产与普通居民房产。
江女士对此表示质疑,争议的根源在于“南区”这一地理概念根本不存在,若没有对应的实际片区,所谓的“独立房产”便无从谈起。同时,早已灭失的老旧房屋为何能跨越数十年持续保留产权登记信息,并被纳入2024年最新征收公示,始终缺乏合理说明。
带着这些未解疑问,记者与江女士前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荔湾区分局现场求证。广州市新荔城拆迁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称,他受领导指派携带相关文件到场,但全程拒绝任何人查阅文件内容。而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荔湾区分局与广州市荔湾区土地开发中心的两名工作人员表示,虽无法当场解答疑问,但会记录问题并向上级反馈。
随后,记者又走访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解释,民生街三处争议房产是拆迁后期摸排补充发现的标的物。拆迁初期工作人员以现场现存房屋为主要排查对象,后期为完善土地整备与工地开发手续,会全面梳理地块内的历史不动产登记信息。这三处房产虽实体已灭失,但地籍图斑与不动产查册登记信息仍留存,因此被纳入公示名单。
针对“黄三、李四、江章”等姓名的来源,该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并非人为编造,但对于信息录入、公示审核的具体流程细节,其表示不属于自身工作范畴,无法进一步解答。
随后,记者就本次征收公示中存在的地址标注异常、产权人信息混乱、已灭失房产被纳入公示等一系列争议,前往广州市荔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求证。该局工作人员回应,相关领导已关注此事,后续将联合征收办等多个相关部门于近期开展线下答疑工作,针对公众及当事人的全部疑点作出统一解答。
最新回应:黄三李四确有其人
5月20日,大象新闻记者从广州市荔湾区委宣传部获悉,广州荔湾发布已针对征收公告中地名“民生街”及权利人姓名“黄三”“李四”被怀疑存假,做出回应。
荔湾发布称民生街确实存在。根据地籍查勘界址图,南区芳村路民生街1、3、10号权属信息均位于陆居路项目征收红线范围内。南区芳村路民生街1、3号和南区芳村路民生街10号分别于1957年及1956年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权利人分别为江章和黄三。初始产权登记距今约70年,“民生街”地名现已不复存在,但在不动产历史登记中真实存在。1960年陆居路片区地形图上载有“民生街”,但1968年该地形图再版后民生街已不存在。
关于同一地址房屋对应多位产权人的问题。上市横街2号位于陆居路项目征收红线范围内,相关地址涉及三个登记权利人。经核查,2018年公示产权人黎某房屋实际门牌为上市横街22号,2018年6月完成地址变成,该房屋征收补偿已办结。
据广州市不动产登记查册等情况,芳村区上市路横街2号和南区芳村上市横街2号不是同一间房屋。针对芳村区上市横街2号权利人罗某的补偿已办结。南区芳村上市横街2号权利人为李四,该房屋地籍图斑位于项目征收范围内,但房屋已灭失、产权人下落不明。征收单位依规完成房产评估与公示流程,暂未开展补偿安置。
“黄三、李四”均为广州市不动产登记查册表及房产档案系统真实登记记载的,是真实、合法的权利人。
关于如何确定一个已经不存在的街道在征拆范围内的问题。回应显示,2024年8月项目开展专项权籍调查,通过不动产登记平台、房产档案系统调取历史未注销登记信息,依据不动产查册记录,确定已消亡的民生街地块归属征收范围。
经多部门反复核查、多个信息源交叉验证,荔湾区有关部门明确表示,陆居路项目房屋征收全过程严格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补偿方案实施,始终以维护房屋相关权利人合法权益为核心,各项补偿资金的核算、发放均有充分的政策及客观事实依据。经全面核查,不存在征收流程弄虚作假、补偿资金违规拨付等违规情形。
来源 | 大象新闻记者
编辑 | 王婷
(大象文创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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