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蓝健公司及其股东竟如此冤

一场发生在 2015 年的蹊跷厂房火灾,竟把五名普通人拖入十年诉讼深渊:无辜陷入被执行人、公司停业、个人失信、账户被冻结、工资被划扣、家庭生活破碎、劳模资格蒙羞、千万损失无处伸冤。

从基层法院到省高院、从一审到再审、从检察监督到持续申诉,所有法定程序全部走完,冤案却始终无人纠正。

这场横跨十年的连环错判,正在拷问:福建司法的公平底线,到底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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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件真相:环保设计资质≠建筑施工资质,却被硬安上 “出借资质” 罪名

2015 年 7 月,晋江蓝健公司与鸿顺公司签订了环保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关键事实清清楚楚:

泉州蓝健公司只有环保专项设计备案资质,没有任何建筑施工资质;

晋江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答复明确:泉州蓝健公司的环境污染治理资质《备案表》仅限废水、废气设计,不含施工资质;

泉州市住建局官方答复:泉州蓝健公司从未申请、从未取得建筑施工资质。

一句话:泉州蓝健公司既非建筑企业,也无建筑施工资质可借,何来出借资质责任?

法院偏偏仅凭一张不含建筑施工资质的环境污染治理资质备案表,强行认定:

“晋江蓝健公司借用泉州蓝健公司资质承接工程”、“泉州蓝健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股东恶意减资、共同赔偿千万损失”。可笑的是,竟强行适用《建筑法》第六十六条,追究“建筑企业”泉州蓝健公司“连带责任”。

法律常识被无视、事实被颠倒、法律被滥用、证据被架空。

二、合同主体被随意突破:泉州蓝健公司没签字、没盖章、没收款、没参与,却被判连带

本案合同双方:鸿顺公司 VS 晋江蓝健公司。

泉州蓝健公司:

不是签约方

未盖章、未收款、未参与施工

注册地址、办公、财务、业务完全独立

法院却直接绕开合同相对性,强行追责。

更讽刺:同案中,施工人陈武师、刘正荣、陈青青因非合同主体被判决无责;而从未参与的泉州蓝健公司及其股东,却被重判连带责任。

同案不同判、标准随意切换,司法公信力何在?

三、核心证据造假、公估数据虚高、税务报表打脸,法院却全盘采信

火灾后,鸿顺公司单方委托中达信公司出具公估报告,全程不通知施工方参与。

后续法院采信的海丝公估报告,现场灭失、未到现场、未勘验、直接基本照搬造假数据。

关键铁证:

索赔设备财物容积远超厂房实际容积;

部分设备发票供应商营业执照早已吊销,分批采购设备发票价格相差悬殊;

2022 年调取鸿顺公司税务报表:2015 年资产比公估报告少 1300 万元,直接证明公估数据严重造假。

造假证据清晰、金额虚高惊人、法院却照单全收。

四、股东 “恶意减资”:无生效判决、无确定债务,何来恶意?

2018 年泉州蓝健公司减资时:

本案尚无生效判决、无确定债务;

减资程序合法、未损害任何债权人利益;

完全不存在 “逃避债务”。

法院却凭空认定:恶意减资、股东担责。

事实、法律、逻辑,全部被无视。

五、十年血泪:公司停业、个人失信、账户被扣、劳模蒙冤、家破业毁

十年错判,后果惨烈:

泉州蓝健公司被迫停业,资产清零;

五人全部无辜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

工资、养老金、银行账户长期被强制划扣;

一名股东入选市级劳模、优秀党员,因错判“失信”身份蒙羞;

家庭生活、精神濒临崩溃,十年维权申诉无门;

直接、间接损失超2000 万元。

清白之人,因一场错判,人生尽毁。

六、所有法律程序全部走完: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再审、检察监督,全被驳回

五申诉人依法走完所有救济途径:

一审驳回→二审发回→重审判赔→二审维持→省高院驳回再审→市检察院不支持监督→反映、投诉、申诉无门。

法律之路全部堵死,冤案无法纠正。

七、全民追问:这场十年错判,到底藏了什么?

公众不禁要问:

无资质可借,为何硬判出借资质?

非合同主体,为何被强行追责?

公估数据明显造假,为何法院全盘采信?

无债务、无恶意,为何硬定恶意减资?

十年冤案、证据确凿,为何无人纠错?

是事实不清、能力不足?还是故意错判、利益输送、渎职枉法?

真相不能被掩盖,正义不能被拖延!

八、五申诉人郑重呼吁:恳请上级法院、纪委监委、检察机关彻查此案

恳请:

上级法院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纠正十年错判、还当事人清白;

纪委监委介入调查,严查审理过程中是否存在渎职、枉法、利益输送;

检察机关依法监督,彻查证据造假、公估虚高、程序违法问题;

司法机关公开回应:为何在事实、法律、证据全部明确的情况下,制造十年冤案?

司法是社会公平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清白者蒙冤、造假者得利、错判者无事、维权者无门,人民群众如何相信法律?公平正义何在?

恳请社会各界、媒体、网友持续关注!让这场十年冤案,早日水落石出、正义归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