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周口女士王丽向有关部门反映,自己多年前全款购置商水县金水湖小区房产,遭遇开发商河南吉祥置业有限公司一房两卖,房屋被他人先行占用,签订退款协议后开发商又中途失信拖欠余款,维权之路步履维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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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王丽介绍,2013年,她看中商水县金水湖小区一套住宅,2014年1月9日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同时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目前该套房屋贷款已全部结清。购房初期,因小区公共配套设施不完善,开发商出现逾期交房情况,后续由业主自发集资完善相关设施后,住户才陆续装修入住。此后因孩子年幼,再叠加疫情影响,王丽一直未能前往小区实地看房、筹备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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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6日,王丽专程前往金水湖小区15号楼1单元2601室,准备着手装修房屋时,意外发现该房屋早已被他人入住。经多方了解得知,现住户马腾飞早在2019年便入住该房源,还向开发商缴纳32万元房款,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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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如其来的变故让王丽措手不及,她随即多次联系开发商河南吉祥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袁留成核实情况,却始终无法取得有效沟通,问题迟迟得不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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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妥善化解纠纷,2024年6月28日,王丽与河南吉祥置业有限公司达成书面退款协议。双方约定,开发商合计退还王丽购房款446300元;协议签订前已先行退还5万元,剩余396300元分三次付清。然而协议达成后,开发商仅累计向王丽支付18万元,便从此置之不理,剩余欠款无故拖欠,退款协议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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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无果之下,王丽向国家层面如实反映自身遭遇。当地住建部门对此作出回应:2019年,因开发商拖欠现住户马腾飞工程款,负责人袁留成以房产抵债的方式,允许马腾飞装修入住涉案房屋,直接导致王丽无法正常收房入住。住建部门表示,2024年开发企业已向王丽退还部分购房款项,目前工作人员仍在居中协调,并建议王丽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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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主管部门的回应,王丽难以认同。她认为,河南吉祥置业有限公司明显存在一房两卖行为,已涉嫌商业欺诈。相关部门不能简单以协调为由敷衍了事、推诿扯皮,更不应一味引导群众走司法途径“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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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希望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能够主动担当、介入彻查,督促开发商履行退款协议,一次性结清剩余欠款,依法依规追究企业违规责任,切实维护普通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守住地方房产市场秩序与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