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玲芳赴上虞区专题调研《绍兴市物业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市委社工部、市建设局、上虞区人大常委会及相关政府部门、街道、社区、物业公司、业委会负责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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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玲芳一行调研了上虞区绿城桂花园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详细了解了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业委会运行、物业费收缴、配套设施建设和社区党组织引领物业服务管理工作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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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陈玲芳又主持召开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座谈会,认真听取了区委组织部、区委社工部、区建设局关于党建引领社区治理与物业服务协同共治和全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和与会部门、街道、社区、物业公司、业委会负责人进行了现场交流。

陈玲芳对上虞区聚焦物业服务管理“关键小事”,着力构建党建引领下社区、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协同共治机制,推进业委会规范化、物业服务标准化和物业服务管理难点堵点问题解决,给予了充分肯定。

陈玲芳指出,全面贯彻落实《绍兴市物业管理条例》,深化提升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关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关乎基层社会治理,关乎社会的和谐稳定。她强调,要强化党建引领。推动党组织进小区,进一步优化完善社区、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协同共治机制,发扬社区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和创新精神,加强业委会人选把关和规范化建设,培育优质物业服务企业,在党建引领下加强三方力量,夯实物业服务管理的工作基础。要完善制度机制。继续推进社区党组织牵头,联合小区党支部、业委会、物业公司等八类主体和业主代表、职能部门等X类相关人员的“1+8+X”协商议事机制,社区干部“包联小区、定点办公”制度,物业服务管理监督举报和建议反馈机制,推进物业服务管理矛盾化解和难点堵点问题解决,并将好的经验做法在全市范围推广。要提升自治合力。激发小区业主,特别是党员业主的积极性,发挥好业主的专业特长,让有能力的业主参与更多的社区服务和基层治理工作,真正让小区治理和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在党组织引领下向实向好,切实增进民生福祉,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