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电影《监狱来的妈妈》未映先翻,在全网舆论声讨中仓促撤档,主演账号被封禁,曾为其站台的明星纷纷紧急切割。这部打着“真实事件改编”“当事人本色出演”旗号的作品,看似讲述悲情母亲的救赎之路,实则布满谎言与乱象。从虚假报备到歪曲事实,从伦理失范到亵渎司法,其背后暴露的多重问题,值得整个影视行业乃至社会深刻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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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的核心,始于一场精心策划的“瞒天过海”——以纪录片之名,行商业片之实,公然践踏监狱监管的严肃性。监狱作为国家刑罚执行机关,是管理森严的特殊场所,任何进入其中的拍摄活动都需严格审批,明确拍摄目的与用途。而该片制作方最初以“拍摄监狱教育改造纪录片”为由,向相关部门申请审批,获得进入监狱拍摄的许可后,却擅自改变拍摄用途,将素材用于商业院线电影的制作,属于典型的瞒报骗审行为。更离谱的是,影片2019年便开机拍摄,2021年才完成备案,违反《电影产业促进法》“先备案、后拍摄”的法定前置程序,将高墙内的监管信任异化为逐利工具,无视法律规定与监管秩序。

更令人不齿的是,影片颠倒黑白、混淆善恶,将罪犯包装成受害者,彻底颠覆是非边界。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裁定,影片主角原型赵晓红(片中化名赵箫泓)因家庭琐事与丈夫争执,持刀刺中对方主动脉致其死亡,最终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卷宗中无任何家暴报警记录、伤情证明,亲属与室友的证词均证实二人仅偶有口角,不存在长期家暴情形。但影片却刻意篡改事实,将“琐事争吵”改写为“长期家暴”,将“主动持刀捅刺”包装成“绝境反抗失手”,硬生生把一名被司法明确认定的罪犯,塑造成值得同情的女性觉醒代表,用虚假叙事亵渎司法公正,也对逝者及其家属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二次伤害。

宣传噱头的过度炒作,早已盖过伦理道德的底线,沦为一场毫无底线的流量狂欢。该片将“罪犯本色出演”“监狱实景拍摄”“国际影后加持”作为核心宣传点,大肆渲染悲情叙事,却对案件真相避而不谈。制作方甚至说服受害者年迈的婆婆和年幼的儿子“本色出演”,让孩子在镜头前与杀父仇人扮演母子情深,将未成年人当作流量工具,对其造成难以磨灭的心理创伤。这种为了热度和票房,肆意消费苦难、践踏伦理的行为,不仅是对逝者的不尊重,更是对社会公序良俗的公然挑战。

这场闹剧的发生,也暴露出部分执法机构的监管疏漏,被制作方的虚假说辞所忽悠,让本应严谨的审批流程形同虚设。监狱拍摄实行严格的审批制,目的就是为了规范拍摄行为,维护监管秩序、保护相关人员权益。但该片制作方凭借虚假的报备材料,顺利获得进入监狱拍摄的许可,甚至在服刑人员仍处于剥夺政治权利期间,违规允许其参与商业拍摄并斩获奖项,这背后的审批漏洞与监管缺位,值得相关部门深刻反思——如此“花架子”项目能顺利推进,本质上是监管责任的失守,是对法律权威的漠视。

监狱来的妈妈》的翻车,再次印证了一个道理:任何靠谎言堆砌的热度,终将被舆论反噬;任何背离事实与法律的创作,终将被市场抛弃。文艺创作有自由,但绝不能凌驾于事实与法律之上;追求流量有边界,但绝不能突破伦理与道德的底线。无论是影视制作方、主创人员,还是相关审批监管部门,都应守住自己的底线:制作方不应为逐利篡改事实、消费苦难;审批部门不应疏于监管、放任违规;每个人都应坚守是非观,不被虚假叙事裹挟。

司法尊严不容亵渎,事实真相不容篡改,伦理底线不容突破。希望这场闹剧能成为一记警钟,警醒整个影视行业坚守创作初心,敬畏法律、尊重事实、恪守伦理;也希望相关部门完善监管机制,堵住审批漏洞,不让高墙成为虚假创作的“避风港”。唯有人人守住底线,才能避免类似的乱象再次发生,才能让文艺作品真正传递正能量,彰显社会的公平与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