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城镇密集、人口密集、经济密集,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推动城市高质量、内涵式发展的需求也更为迫切。为进一步加强改革创新、突破堵点难点,更大力度支持城市更新行动,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江苏制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城市更新行动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5月21日,江苏举行新闻发布会,对相关政策措施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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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条具体措施,务实解决堵点难点

发布会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金文介绍,自2022年省委、省政府部署推进城市更新行动以来,通过省级试点项目的实施,鼓励各地先行先试、探索路径。结合对试点项目的跟踪和地方实施反馈,目前,城市更新项目在推进中不同程度地存在规划、土地、建设、资金、审批等方面的难点堵点问题,亟待有效破解。通过对问题和诉求的系统梳理、分类研判,针对性制定政策措施,是推动江苏省城市更新工作走深走实的现实需要。

在这些现实背景下,江苏制定出台了《政策措施》,共包括7个部分、23条具体措施。主要聚焦规划、土地、产权、资金、税费、多元参与和审批等方面,涉及优化规划管理、完善供地政策、创新产权归集和不动产登记方式、拓宽融资渠道、落实税费政策、支持多元参与、优化审批流程等内容。《政策措施》将从今年6月4日起施行。

聚焦问题导向,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

《政策措施》紧扣城市更新实践中反映最集中、诉求最迫切的政策堵点,针对规划适应性不足、灵活土地供应方式约束多、产权归集登记难、审批流程繁琐等问题,逐一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的解决方案。

比如,在优化审批流程方面,提出通过精简报审材料、推行容缺审批,优化项目审批流程。推动建立既有建筑改造工程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消防审验衔接机制。支持老旧厂房更新项目采用消防查验报告替代竣工验收报告,优化消防审验。

聚焦系统集成,构建全链条政策供给

《政策措施》注重整体性、协同性和多部门联动,形成了从要素保障到主体赋能再到流程优化的相对完整的政策链条。

比如,以规划编制的弹性和灵活采用协议出让等供地方式,保障项目“进得来”。以创新产权归集和不动产登记方式、引导居民和社会主体多元参与,保障项目“落下来”。以畅通市场化融资渠道、优化审批流程,保障项目“动起来”。

聚焦改革创新,支持地方探索实践

《政策措施》鼓励发挥基层首创精神,赋予地方更多自主探索空间。比如,在规则细化方面,支持各地在建筑功能和土地用途合理转换、用地兼容混合开发等方面制定正负面清单,在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方面出台豁免清单,鼓励因地制宜细化管理要求。

在机制创新方面,支持探索建立“申请制”老旧住房自主更新的实施机制,以民生公益贡献为导向的容积率平衡机制,制定土地过渡期续期和征缴土地收益金等管理办法。

聚焦民生优先,多措并举提升空间品质

《政策措施》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提升城市功能作为政策发力点。比如,在老旧住房改造方面,支持老旧住宅成套化改造,鼓励运用提高容积率、增配公共服务设施、允许缴存人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并提高贷款额度、提供财政补贴等方式支持老旧住房自主更新。

在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方面,明确可结合人口结构变化趋势,优化教育、养老、托育等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和空间布局;整合闲置房产土地,用于高校学生宿舍、养老托育、社区服务等公益场所建设。

聚焦资金保障,多元化拓展融资渠道

《政策措施》重点围绕更新项目“钱从哪里来”的问题,提出既要积极争取和用好各级财政资金,又要激活市场主体活力、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比如,在财政资金方面,鼓励统筹省级相关专项资金,创新运用“拨改投”方式,发挥专项债券“自审自发”试点省份优势,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建设。

在市场化融资方面,支持探索发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对有经营性收益、使用者付费明确的项目允许采取特许经营模式,用好政策性金融工具补充城市更新项目资本金,多措并举破解城市更新资金保障难题。

据悉,目前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一体推进高质量开展城市更新三年行动计划、城市更新项目库建设,同时建立重点项目挂钩联系工作机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具体问题,推动政策精准对接。接下来,还将聚力推动出台江苏省城市更新条例,发布省城市更新“十五五”专项规划,推动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机制,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王益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