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通讯员 楚仁轩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部署,落实人社部相关工作要求,锚定湖北支点建设目标,紧扣全省5个万亿级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湖北省正式启动“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建设试点工作,推动技能人才供给与产业需求精准匹配,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2027年底建成不少于6条示范性生态链
试点坚持“产业导向、企业主体、校企协同、评用结合”原则,聚焦全省重点产业集群,构建“企业出岗位、出标准、出师傅,院校出学生、出教师、出资源,政府出政策、出服务、出管理”的工作机制。
到2027年底,全省试点将建成不少于6条示范性“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培育一批行业引领力强的链主单位,健全技能人才培育、评价、使用、激励全链条机制,让技能人才“育得出、用得上、评得准、留得住”。
覆盖全省,重点聚焦5大万亿产业
试点覆盖全省各市州,重点聚焦武汉、襄阳、宜昌等产业集中度高、技能人才需求旺盛的地区。
优先在光电子信息、汽车制造与服务、现代化工、大健康、现代农产品加工等5个万亿级产业领域开展试点,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区域产业特色,拓展试点领域。
链主牵头,多元参与
生态链由链主单位牵头申报,链主分为两类,成员单位多元协同,形成合力:
链主单位
产业类链主:优先选择我省万亿级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龙头企业、集团性企业、上市公司、专精特新企业等。
院校类链主:具有较强人才培养能力、深度对接产业、办学水平较高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
生态链成员
包括与链主单位有业务往来的上下游链员企业,以及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技能评价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由链主单位自主遴选、动态管理。
申报条件
链主单位条件
基础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湖北注册登记,社会信誉好、运行状况佳,近3年内无违法、失信等不良记录。
产业类链主额外要求:行业知名度高、影响力大,能带动不少于5家链员企业参与;内部培训制度健全,实训场地和设施设备完善;愿意面向生态链开展技能人才评价,推进“新八级工”制度落地,重视技能人才薪酬激励;近两年技能人才培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成效显著,建有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的优先支持。
院校类链主额外要求:具备链接产业企业的能力和丰富的人才培养资源,应用型专业与试点产业高度契合;管理制度规范、社会服务能力强,能联合企业开展“订单班”“冠名班”、新型学徒制培训等;拥有“双师型”教师队伍,能为链内企业提供技能培训、技术服务等支撑。
链员企业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与链主单位有稳定业务合作或同属一个产业领域,有明确技能人才需求;愿意参与生态链人才培养、评价等工作,配合链主单位完成试点任务。
其他成员条件
院校、培训机构、技能评价机构等需具备相应资质,办学(运营)规范,能提供优质人才培养、技能培训、评价服务;行业协会需具备行业协调能力,能协助链主单位整合资源、规范管理。
试点申报遴选每年开展1次,培育期为1年,具体流程如下:
单位申报:符合条件的链主单位填写申报书,明确生态链产业领域、建设目标、成员组成、实施计划等,承诺申报材料真实有效,报送所在市州人社部门;中央在鄂企业、部属院校,省属企业、省属院校可直接向省人社厅申报。
地市推荐:各市州人社部门会同教育、经信、财政、国资委等部门,审核申报材料,结合区域产业布局择优推荐,将推荐报告及合格申报资料报送省人社厅。
省级遴选:省人社厅牵头,联合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综合申报单位实力、试点方案可行性、产业契合度等因素,择优遴选试点生态链及链主单位。
公示公布:试点名单在省人社厅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向社会公布,进入1年试点培育期。
深化产教融合,打造一体化人才培养体系
整合资源:链主单位牵头共建产业学院、公共实训基地,组建专业师资队伍,制定培养标准,开发“微专业”“微课程”,实现产业需求与人才培养精准对接。
分类培训:面向企业在岗职工,开展新型学徒制、新技师及岗位技能培训;面向院校学生,开展“订单班”“冠名班”培养,强化实习实训;面向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群体,开展“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项目制培训,按规定发放培训补贴。
强化企业主体:支持链主单位统一组织链内企业开展培训、申领补贴;对共建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给予资金支持;引导企业健全职工培训体系,按规定提取使用职工教育经费。
完善评价体系,推动评价与岗位需求衔接
规范评价机构:支持已开展自主评价的链主单位,面向链内职工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未开展自主评价的链主单位需按要求备案,半年内未达标则取消链主资质。
提升评价质效:支持链主单位统一组织链内企业开展技能评价,完善评价标准和流程,按规定给予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推进“新八级工”认定,鼓励企业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联合制定与技能等级挂钩的薪酬分配办法,未兑现薪酬的企业取消评价参与资格。
参与标准开发:支持链主单位围绕产业发展和岗位需求,参与新职业(工种)开发,联合成员单位制定行业评价规范,申报国家职业标准,填补产业技能评价空白。
健全运行机制,保障生态链规范发展
建立协同机制:链主单位牵头明确各成员职责,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协调解决试点难点问题,推动协同发力。
完善动态管理:试点期间,链主单位可根据产业发展调整成员,对违规成员及时除名并报备人社部门。
强化自律监管:链主单位严把成员入链关,严格审核技能评价参评人员资格,确保培训、评价工作规范开展。
试点培育期满后,先由市州人社部门初步评估,再由湖北省人社厅组织专家复核,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评估合格:纳入全省示范性“产教评”技能生态链管理,每家链主单位一次性给予10万元专项补助,用于新职业开发、“微专业”“微课程”创设、高技能人才培育等。
评估不合格:终止试点资格。试点期间,省、市人社部门将定期开展抽查,相关信息纳入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向社会公开,确保试点工作落地见效。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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