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需要给予被征收人合理、公平的补偿,保障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需要按照相关部门发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来确定。

只不过,从实践过程中来看,多数被征收人通常都会对征收方公布的补偿标准有很大的意见,认为征收方公布的补偿无法保障自己原有的生活水平,可能会让自己的生活越来越贫困,因此便会直接拒绝与征收方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按理说,被征收人在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之后,应当要依法推进征收工作,然而从律师办案的过程中却发现,征收方为了推进征收工作,便会采取各种办法来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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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罗某是贵州贵阳市人,其在当地的某村庄有承包地,后来该村庄内的部分地块因当地建设需要被征收,而罗某所承包的土地也因此次征收项目被纳入在了征收范围内。然而在具体的征收中,罗某并没有看见任何的文件,甚至连土地征收预公告也没有,所以对于此次征收事项,罗某是一概不知。

而且最主要的是,征收方所告知的补偿标准,在罗某看来明显就不公平,不合理。所以为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得到保障,罗某便没有与征收方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但让其没有想到的是,相关部门为了推进征收工作,竟然在没有就补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由乡政府带人闯入罗某所承包的土地中,且以建设为由,往罗某所承包的土地中倒入了大量的渣土以及碎石。

看见这种情况,罗某马上拨打110报了警,希望警察能出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以为报警后,警察会快速帮助自己处理乡政府相关工作人员的行为,可是让罗某没有想到的是,警察虽然出警了,但其却没有正确的履行自己的职责,最终罗某家的承包地被乡政府强行掩盖填埋了。

对于乡政府带人将承包地填埋的行为,罗某很是吃惊。因此其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决定找专业律师来帮助自己。经过网上查找与对比,罗某最终联系并委托了凯诺律师。凯诺律师介入该案件后,第一时间前往罗某所在地进行了走访、调查,并根据调查了解到的情况及罗某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制定了一整套维权方案,该维权方案获得了罗某的认同。

随后,凯诺律师马上指导罗某针对警察未正确履行自己职责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在法院审理后,法院支持了罗某诉公安局未正确履行职责的诉讼请求。在获得胜利后,公安局向人民法院提供了证据,该证据中显示,此次将罗某承包地掩埋的行为正是乡政府。在得知了强制掩埋罗某承包地的主体后,凯诺律师又马不停蹄地指导罗某以乡政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了强制掩埋承包地行为违法的诉讼。

在庭审中,凯诺律师认为,根据《土地管理法》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乡政府是没有权利强制掩埋土地的,其的强制行为只能是在法院允许的情况下进行,但本案中,乡政府的行为却未经过法院的允许,其便自行对承包地实施了掩埋,这显然是侵害了罗某的合法权益。乡政府自知理亏,最终承认了是其强制掩埋了罗某的承包地,而且其还当庭表示会积极配合对罗某的赔偿问题。

在庭后,法院判决确认乡政府强制掩埋罗某承包地的行为违法。

【律师说法】

事实上,不管是什么征收项目,法律上均明确规定,相关部门是没有权利对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房屋实施强制拆除的,哪怕是县级以上部门,想要拿到土地,尽快推进征收工作,均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未申请强制执行,未将相关征收程序落实到位,补偿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径行强拆、强征必然是侵害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因此,凯诺律师最后提醒大家,在土地征收中,如果相关部门强行占用、掩埋土地,强制清除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时,一定要及时地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及时地咨询专业的律师,如果有必要,可以尽快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