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顾元森)因琐事矛盾拒绝见面、拉黑女友电话,河南汝州男子霍某驾车时疏于观察,撞上女友致其当场死亡……近日,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重审此案,认定霍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这起历经一审、上诉发回重审的案件尘埃落定。
法院经审理查明,40多岁的霍某已婚,与离异女子马某系男女朋友关系,案发前,二人因琐事产生矛盾后,马某多次要求见面,均被霍某拒绝。2024年10月26日晚,马某再次拨打霍某电话时被拉黑,她便驾车前往霍某拉煤渣的汝州某煤矿寻找。当晚9时许,二人车辆在煤矿内部道路相遇,因无法错车,霍某倒车避让,马某停车后下车。为避免见到马某,霍某未及时通过车内行车影像等观察车辆周围情况便驾车离开,致使与追逐车辆的马某碰撞,致马某当场死亡。
案发后,霍某主动报警,并如实供述罪行。2025年9月,汝州市人民法院一审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霍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赔偿马某家属丧葬费4万余元。双方均不服,提起上诉。
2026年2月,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将案件发回重审。重审期间,霍某的母亲代为赔偿马某家属36.5万元,获得对方谅解。
汝州市人民法院重审认为,霍某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但鉴于其系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已赔偿损失并取得谅解,且系初犯,公诉机关提出的缓刑建议适当,最终判霍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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