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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厦门5月21日电 (余乃鎏)近日,“2026年法治蓝皮书发布会”在北京举行,会上正式发布“2025年度法治创新十大案例及提名案例”。其中,由厦门市人大常委会报送的厦门个人破产保护制度实践项目顺利入选“法治创新案例”。

据悉,法治创新案例评选活动由中国社科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等联合开展,旨在总结各地在落实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围绕体制机制创新所开展的实践探索,分析挖掘其中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以推动相关领域的法治进步。

此次法治创新案例评选标准主要遵循制度性、合法性、创新性、可复制性等标准。评选采取专家打分的方式,由主办方组织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和中国社科院大学法学院专家组成专家组,按上述标准进行背对背打分,并加权平均得出最终评选结果,形成十项2025年度法治创新案例和八项2025年度法治创新提名案例。

此次上榜“2025年法治创新案例”榜单的厦门个人破产保护制度实践项目,源于《厦门经济特区个人破产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制定、出台和实施——《条例》历经一年半、十易其稿、三次审议,最终经厦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全票通过,成为继深圳之后全国第二部个人破产地方法规,也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要求后的首次立法实践;《条例》已于2025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并初具成效。

“它不仅是厦门综合改革试点的重要成果之一,也标志着我国个人破产制度探索迈出重要一步。”厦门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条例》的出台,厦门在借鉴其他地区经验基础上,实现从“债务清理”向“全面保护”的理念跃升,突出对“诚实而不幸”债务人的精准救济和再生支持;其适用条件取消社保缴纳限制,以“在厦居住或连续经营满五年”锚定实际经济参与者,更贴合本地大量个体工商户、个人创业者等民营经济主体的实际需求。

同时,《条例》制度设计亮点多多,如,全国首创庭前“咨询辅导+债务清理”双阶段机制,由破产事务管理机构提供专业辅导、组织债务清理,有效分流司法压力,为债务人提供更多元的纠纷解决路径;创新构建遗产破产、夫妻共同破产、个人与企业合并破产三大特别程序;创设信用修复专章,优化重整、和解和清算程序间的衔接转化,建立动态豁免财产规则、视同认可表决机制,强化简易程序,兼顾人文关怀和程序效率。

此外,《条例》实施后,还建成厦门市个人破产信息平台和案件智能办理系统,出台个人破产案件审理工作指引及咨询辅导、债务清理规程等配套制度,形成176种标准化文书,实现全流程线上办理。

数据显示,截至2026年5月20日,厦门已受理个人破产咨询超两千人次,已收件审查61件个人破产申请,进入立案审查程序34件,府院联动协同高效,为推动制度落地实施提供了全方位支持。

“《条例》的施行,是一次充满勇气和温度的法治实践。”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副部级专职委员、《条例》专家起草组组长杜万华曾评价,《条例》试图在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在失败与诚信之间、在个体权益与社会整体利益之间,寻找一个公正公平的平衡点,“它不仅为厦门的‘诚实而不幸者’点亮了重生之路,还将为全国个人破产制度的建立提供宝贵的‘厦门智慧’与‘厦门方案’。”

“创新性提出‘全面保护’理念,是《条例》的一大亮点,也是立法想要实现的个人破产制度的核心价值目标。”厦门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条例》第一条即开宗明义规定立法目的为“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债务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而基于这样的“全面保护”,才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厦门建立个人破产保护制度,对于保障投资者积极性、鼓励创新创业、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和优化营商环境至关重要。同时,能够缓解债权人、债务人之间的矛盾,减少因债务纠纷引发的社会问题,以市场化资源配置手段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