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想到,一个小区竟然同时拥有四个不同的名字?据澎湃新闻近日报道,湖南省岳阳市南湖新区一小区自2021年交房以来,存在至少四个名字或标识,导致业主打车、收发快递时经常搞混地址,不胜其扰。
具体来看:该小区不动产权证上的名字,与相距一公里多的项目一期小区名字相同,均为“洞庭湖国际公馆”;小区附近主干道辅道入口的指示牌则写着“蓝城洞庭湖桃李春风”;小区大门处显示“洞庭国际·半岛公园”;而营销中心屋顶却竖着醒目的“国际公馆Ⅱ期”标识。
上图为涉事小区业主的不动产权证;下图为小区附近主干道与辅道交叉口标识。图片来源:澎湃新闻
媒体关注后,事情迎来转机。南湖新区宣传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5月20日晚,区里组织召开了小区命名协调会,拟将小区名称统一变更为“国际公馆二期·半岛公园”。5月21日,街道办、社区已开始征集业主意见,若确认业主要求更名,公示后将由社区牵头,以正式文件提交至市级有关部门。当地住建局和民政局也回应,将跟进处理结果。
四个名字各说各话,让几千户业主总是“找不到北”,听起来就荒唐可笑。一名60岁的业主吐槽:有次亲戚来家里,因为说不清具体位置,晚上9点多只能专门开车去接。这番话里,满是辛酸与无奈。类似遭遇,还算只是添了些麻烦;万一哪天有业主遇到需要急救等紧急情况,救护车找不到准确位置,那可就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了。
类似情况并非个例,在全国多地都有发生。比如,有媒体此前就曾报道,江苏无锡一小区,房产证上写的是“紫郡花园”,可开发时一期二期叫“海天紫郡”,三期又叫“碧桂园梅公馆”。再如在“问政四川”平台上,有网友反映,开发商在未与业主沟通的情况下,私自将小区原有案名“中环天宸”更换为“锦樾序”,当地有关部门回应已责成相关单位拆除标识……
问题究竟出在哪里?首先绕不开的就是开发商。有律师解读,这类乱象往往源于开发商为营销目的,擅自使用未经核准的案名,并在广告、沙盘、临时标识中大肆宣传;而交房后,各类法定文件和永久标识又必须使用经批准的标准地名。两者一旦衔接不畅,或开发商后续擅自更名,混乱便随之而来。
可见,开发商给楼盘起名字,不能是“拍脑袋”的决定,更不能异想天开、随心所欲。这背后有着严格的规定和程序,必须认真遵守。但凡有一个环节马虎应付,就可能留下长久的麻烦。更关键的是,类似问题不仅会给自身埋下隐患,也会坏了口碑。老百姓口口相传,最终影响的是整个楼盘乃至后续其他开发项目的正常销售。
另一个原因,在于物业和管理部门的权责不明晰。就拿此次岳阳的案例来说,在接受采访时,物业经理不仅否认小区存在打车、收发快递容易走错地方的情况,还直言统一标识“需要看开发商愿不愿意花钱搞”。当地住建局则表示:“我们2023年才接手小区更名工作,洞庭湖国际公馆是2023年之前的小区,这不是我们管的事情”。民政局却认为,小区命名、更名应由住建主管部门审批,他们主要负责备案。
绕了一圈,似乎谁都有理由,就是没人愿意接手处理。当一件事恰好落在权责交界处时,就被层层推诿,不了了之。最终为此买单的,是无辜的居民。耐人寻味的是,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很快就有了新进展。这也证明:只要真正重视、主动协调,小区命名的事,并不难办。
以此为起点,为避免下一处楼盘再因权责模糊而“久拖不决”,各地还需在制度上打好“补丁”。首先,厘清街道社区、住建、民政等部门的权责边界,建立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打通地名审批、更名整改、日常监管全流程;其次,前移监管关口,在楼盘规划审批阶段便严格开展名称预审,从源头统一备案名、推广名、正式地名,杜绝前期定名乱象;同时,也要畅通业主维权反馈渠道,杜绝业主通过正规渠道投诉却石沉大海的情况。
民生无小事。衡量一座城市治理水平的高低,既要看办成了多少件“大事”,也要看有没有能力把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真正办好,把苗头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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