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微信:lixinren
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
不得哄抬价格
不得违规捆绑销售
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
亳州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规范2026年高考、中考期间
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
全市各相关市场经营者、行业协会商会:
2026年高考、中考临近,为保障考试顺利进行,维护广大考生、家长价格权益,现就进一步规范餐饮、住宿、交通、泊车、教育咨询等涉考行业领域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相关市场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安徽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落实价格管理主体责任,自觉规范自身价格行为。
二、各相关市场经营者应当根据商品和服务、行业、区域等特点,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发生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相应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各相关市场经营者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实施各类价格欺诈行为。不得哄抬价格。
四、各相关市场经营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要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取消订单或者擅自提高价格。不得违规捆绑销售、搭售其它商品。
五、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停车场等相关市场经营者,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的收费标准,落实相关价格优惠政策,不得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扩大范围收费。
六、各相关行业协会商会要加强会员管理,推动价格行为行业自律,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价格过高上涨。
高考、中考期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依法查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家长予以监督,如发现相关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进行投诉举报。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8日
来源 |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亳州职业技术学院合并亳州幼儿师范学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征集的公示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及《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若干举措〉的通知》相关要求,开展亳州职业技术学院合并亳州幼儿师范学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对本事项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及相关利益群体的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内容
1.事项名称:亳州职业技术学院合并亳州幼儿师范学校
2.事项概况:为积极响应人口变化和国家职业教育政策调整,优化全市职业教育资源配置,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能力,拟将亳州职业技术学院与亳州幼儿师范学校合并办学,两校合并后统称亳州职业技术学院,原亳州幼儿师范学校作为亳州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
二、征求意见对象
亳州幼儿师范学校、亳州职业技术学院在职教师、行政人员、后勤人员以及离退休人员,学生、学生家长,社会各界人士等。
三、征求意见内容
1.对亳州职业技术学院合并亳州幼儿师范学校决策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2.对事项实施可能在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社会影响等方面产生的影响的意见和建议;
3.事项实施可能带来的其他影响的意见、建议及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四、公示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公示期为:2026年5月14日—5月20日。
五、反馈渠道及联系方式
1.评估主体
单位名称:亳州市教育局
联系人:闫龙春
联系电话:0558-5125016
通信地址:亳州市药都路1621号。
2.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亳州承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18956890433
邮箱:ccwp0213@163.com
2026年5月14日
来源:利辛网综合市教育局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