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严正声明,本该是厘清事实、终止谣言的维权文书,却成了新一轮传播的“扩音器”。5月20日,国家电投集团中央研究院针对“樊某某与院领导有亲属关系”的网络传言发布声明,严肃辟谣、保留追责权利。从维护自身声誉的角度看,这样的反应并无不妥。然而,当这份声明将一名年轻在校学生的全名赫然在目地公之于众时,人们不禁要问:一个刚因不诚信行为受到处分的年轻人,应不应该这样被指名道姓地置于聚光灯下?
樊同学的错误行为已经查明,其在竞赛奖金分配中伪造收款记录、瞒骗金额,高校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并取消转专业资格。错就是错,依规处理,理所当然。校方公告及媒体报道中,没有披露其全名。但新的辟谣声明带来了问题:当犯错者已经承受了应有惩戒,是否有必要将其全名再次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甚至,一些地方的官方媒体在转发时毫无顾忌,直接将“樊某某”的全名做上标题——这究竟是澄清事实,还是流量的收割?
我们常说,现代文明的标尺,不仅体现在对弱者的同情,更体现在对犯错者权利的尊重。法治观念的核心,恰恰在于“罪刑相当”与“程序正义”——即便是一名犯罪嫌疑人,其隐私权、名誉权依然受到法律保护,更何况一名尚有漫长人生道路的在校学生。此前,相关高校在“情况通报”中隐去其全名,遵循就事论事的边界和“保护原则”,这正是现代教育理念与法治精神的体现——惩戒的目的不是毁灭,而是教育与挽救。
然而,一家应该具备一些法治观念的机构,却在辟谣中打破了平衡、失去了准星。声明要切割的是“领导亲属”的谣言,极力澄清的是院领导“樊胜”与“樊某某”无亲属关系。按理说,只要说明“我院某领导与某校涉事学生无亲属关系”即可,公众完全能够理解。但声明偏偏要指名道姓,将学生的全名与院领导的名字并列。这客观上造成了一种“捆绑效应”:那些原本不知道学生姓名的人,因为这份声明记住了;一种也应该得到保护的权利,可能受到了侵害。
这种“急吼吼撇清关系”的辟谣,少了些对一个大过之后年轻人的基本善意。而那些急匆匆全文转发声明、甚至刻意将“樊某某”放入标题的媒体,则是在流量与伦理之间,分明选择了前者。
当下网络公共讨论空间的一些地方,须警惕一种“墙倒众人推”的戾气。一旦某人犯了错,似乎任何人都可以对他无限开火,并且无需担心什么风险,因为“反正已经塌房”。这种倾向看似解气过瘾,实则背离了法治精神。我们当然支持被“恶意关联”伤害的无辜者坚决维护自身权益,但反对谣言的方式,不应该是让另一方当事人的名誉进一步贬损。
请给一个犯错的年轻人留下改正的空间,而不是为了撇清关系就罔顾公民权利将其推出去示众。这不仅是对一个学生的保护,更是我们这个社会应有的文明底线。
原标题:《文汇时评 | 樊同学不应该这样被指名道姓》
文字编辑:张裕
来源:作者:文汇报 邢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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