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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同。

名字听着像个书生,其实是个疯子

二十多岁闹革命,被国民党追着跑。别人跑路的时候琢磨怎么保命,他在马背上琢磨怎么写好一个“永”字。子弹在耳边飞,他在心里临帖。打到延安了,别人写标语用刷子,他用毛笔。别人写“打土豪分田地”就事论事,他写出来的东西,连文盲都站在那儿看半天。

这人是真的疯。

但就是这种疯,让他写出来的字跟别人不一样。别人写字是“写”,他写字是“打”。一笔下去,有枪炮声,有马蹄声,有他走过的那条血肉模糊的路。

莫言后来研究舒同,研究的是什么?

不是书法技巧,是一种活法。

你想啊,莫言是从高密东北乡走出来的。那个地方穷到什么程度?他小时候饿到吃树皮,啃煤块。一个这样的孩子,后来拿了诺奖。他走过的路,跟舒同走过的路,是一个味道的——都是泥里爬、血里滚,然后把那点苦变成力量,变成美。

舒同给了他一个答案:艺术不是从学院里长出来的,是从活着的缝隙里挤出来的。

你看莫言的小说,那股子野劲儿、糙劲儿、生猛劲儿,跟舒同的字是一脉的。不精致,不讨好,不修边幅,但有力。一拳一拳打在肉上的力。

这就是“马背书法家”教他的:你不需要把字写得漂亮,你要把字写出你走过的那些路。

太多人搞反了。

他们觉得写作是需要技巧的,是需要天赋的,是需要灵感的。

屁话。

写作不需要那些。写作需要你活过。需要你真的疼过、怕过、爱过、恨过。需要你见过凌晨三点的急诊室,见过菜市场收摊时的狼藉,见过一个人从意气风发到一败涂地。

这些东西,比什么技巧都值钱。

莫言从舒同身上看到的,就是这点——你的创作养料不是书本,是你自己这个人。是你走过的每一条路,吃过的每一次亏,挺过去的每一个坎。

你现在坐在电脑前写不出来,不是因为你没天赋,是因为你没把自己活开。

去撞南墙,去摔跟头,去爱一个错的人,去做一件蠢事。然后在回来的路上,在马背上——哪怕只是在公交车后座上——想想你今天学会了怎么写好一笔“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