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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仪征市青山镇 发布1则
搬迁(拆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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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化工园区沙洲路工程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扬州市市区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需对化工园区沙洲路工程项目范围及周边民房协议搬迁和附属物、非住宅拆除,现将具体情况公布如下:
一、搬迁目的:为保证沙洲路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二、搬迁范围:沙洲路工程规划图沿线及西至烟灯河范围,涉及民房搬迁、部分附属物和非住宅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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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拆除涉及约13处(户)住宅、非住宅和附属物拆除,需拆除建筑物总建筑面积约3531.95平方,具体以评估汇总面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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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搬迁签约期限: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完成;
四、搬迁补偿方案:(详见仪征市青山镇沙洲村公示栏);
五、实施单位:仪征市青山镇人民政府;
六、临时办公地点:仪征市青山镇沙洲村村委会,联系人:曹海涛,联系电话:15195937804;
七、监督举报电话:0514-83682582;
八、本次搬迁(拆除)范围内的被搬迁人应当积极配合仪征市青山镇人民政府做好房屋搬迁工作,在搬迁(拆除)公告期限内完成补偿协议签订以及将房屋腾空交付拆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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