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网上讨论度特别高的一件事,就是账号叫“抱抱盲兔”的博主,被警方通报因为摆拍视频,要追究刑事责任。

简单说,这是个盲人博主,几天前她发了条视频,内容是自己在盲道上正常走路,结果迎面开过来一辆侵占盲道的电瓶车,将其撞倒,导致其盲杖脱落,手部受伤。按说应该是骑电瓶车的人道歉的,没想到对方不但没有道歉,反而骂博主走路不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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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这气不气人?自己占着盲道还有理了,反倒指责盲人不看路。这段视频就引来全网一片声讨,很多人是非常义愤填膺的,相关视频播放量全网都破亿了。

但说实话,现在回头看这段视频,确实有点太刻意、太做作了。博主说话夹着嗓子,就算就她一个人,也一直在那自言自语,一句“我的盲杖,这是盲道啊”,颇有一种古早偶像剧的刻意感。而且作为盲人,被撞的第一时间就能精准的将摄像头对准肇事者,也确实让人疑惑。

当时就有少数人怀疑是摆拍,但大部分网友还是心善,觉得这肯定是真事,进而对肇事者口诛笔伐,也有上升到对残疾人保障的问题的。更离谱的是,还有些上头的大兄弟,因为这事情绪太激动,说了很多过激的言论。

不光普通人被带节奏,明星也跟着掺和,薛之谦就在自己的演唱会上,专门声援了这个盲人博主。现在事件反转,就显得有些尴尬了。不过也不能苛求明星分辨真假,毕竟这事连大部分普通人都被误导了,只能说这段视频的传播度太广、影响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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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发出后,北京交警官方账号直接在博主视频评论区留言,说会尽快核实情况、依法处置。当时大家都以为,官方介入后很快会有大快人心的处理结果,没想到最后迎来的,是另一种“大快人心”。

估计博主当时也慌了,视频发酵第二天就回复说,视频是很久之前拍的,肇事者昨天已经跟她道歉了。这话其实很假,全网热度再高,很久之前的肇事者恰巧看到视频的几率有多小?

就算看到了,私信道歉又怎么确认对方身份?显然是她担心事件进一步发酵,想赶紧降温,可警方已经介入调查,事情就没那么容易收场了。

其实之前也有不少刻意制造矛盾、引导对立的摆拍事件,比如摆拍夫妻吵架、家庭暴力之类的,但那些大多只是治安管理处罚,这次直接追究刑事责任,可见事情有多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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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两高相关司法解释,编造虚假信息在网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他人在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会依照《刑法》第293条第一款第四项,以寻衅滋事定罪处罚,一般会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

为什么这次和之前的处理不一样?我觉得本质原因有两个。

传播范围太广,严重扰乱了网络公共秩序。事件发生后,大量媒体跟进报道,全网舆论沸腾,引发了公众对骑电瓶车群体的批判,也引发了对公共秩序的热议。

严重消耗社会公众的信任。利用大家的同情心赚取流量、获取收益,长此以往只会加剧社会群体对立,同时这种虚假事件,还会造成相关行政机关做无效调查,浪费公共资源。所以从行为性质和影响范围来看,追究刑事责任确实更合适。

说起来,这位博主是真的会抓流量,既能拍引发争议的负面视频,也能拍正能量内容。我搜材料的时候,还刷到她另一条视频。

一个盲人女孩偶遇一个坐轮椅的女孩,一个看不见但能走,一个能看见但不能走,互相扶持着出行,看着特别感人。但现在再看这段视频,你觉得是真实偶遇,还是又一场策划好的摆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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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些搞摆拍的人,和那些只会说暴论博眼球的人很像。这其实挺矛盾的:不搞这种吸引眼球的内容和话题,压根没人关注;为了获关注,就只能靠说暴论、造假。

可就算吸引到了关注,又害怕流量超出自己的掌控。如果没造成多大影响,可能没人真的管,顶多就是小圈子自嗨;但小圈子自嗨满足不了收益需求,一旦破圈获得大量关注,离被处理也就不远了。

当然,因为有现实收益在,肯定永远有人会铤而走险,这种情况也没法完全杜绝。所以只能提醒大家,遇到事情别总热泪盈眶、情绪上头,多留个心眼,理性看待网络上的各类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