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减碳政策持续发力,航运减碳进入落地期
近年来,伴随全球各行业经济活动,温室气体排放持续增加。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数据,2010年至2022年,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增加了11.2%,达到574亿吨二氧化碳当量的新纪录。2025年10月16日,世界气象组织发布2025年度《WMO温室气体公报》(WMO Greenhouse Gas Bulletin)指出,全球大气中的二氧化碳、甲烷和一氧化二氮浓度在2024年达到历史新高,分别是工业化前(1750年前)水平的1.5、2.66和1.25倍。2023—2024年,全球化石燃料CO₂排放量几乎保持稳定,处于年均10.2±0.5GtC(GtCO2e)的创纪录水平。
数据来源: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观研天下数据中心整理
据国际能源署数据,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量占全球比重约为26.19%,航运业排放量占交运行业比重约为8.4%。总体来看,近年来,航运业碳排放占全球碳排放量比重呈缓慢下降趋势,已从峰值的3%下降为2.2%。
数据来源:国际能源署、观研天下数据中心整理
虽然航运业碳排放比重呈缓慢下降趋势,但仍然约有13亿吨二氧化碳当量的规模,航运业减碳呼声高涨。国际海事组织(IMO)2023年7月IMO提出2030年国际航运温室气体年度排放总量要较2008年减少20%以上,2040年减少70%以上,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欧洲碳排放交易体系(EU-ETS)要求2024年开始,抵达/离开欧盟航线以及欧盟区域内航线的船东需要缴纳碳配额。一个碳配额代表可以排放一吨CO2等量物的权利,当前欧盟碳配额的价格约为100欧元2024-2026年为过渡期,分别需要缴纳40%/70%/100%排放量的碳配额。欧洲Fuel EU Maritime法规明确2025年航运公司全年平均燃料温室气体强度要比2020年下降2%,2030年下降6%;2035年下降14.5%;2040年下降31%;2045年下降62%;2050年下降80%,没有达到减排目标的船需要接受罚款。我国《船舶制造业绿色发展行动纲要(2024-2030年)》规定到2025年,液化天然气(LNG)、甲醇等绿色动力船舶国际市场份额超过50%;骨干企业万元产值综合能耗较2020年下降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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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IMO程序,MEPC83通过的修正案草案一旦获得采纳,预计将在2027年正式生效。该框架生效后,将适用于所有5000总吨及以上的国际航行船舶,这部分船舶贡献了全球航运二氧化碳排放量的约85%。这意味着,国际航运业将首次被纳入一个全球统一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净零排放轨道。针对船舶温室气体减排这一热点议题,本次会议批准了温室气体燃料碳强度规定(GFI),以2008年的平均温室气体燃料强度参考值93.3gCO2eq/MJ为基准,设定基础目标(GFI-Base)和直接合规目标(GFI-Dir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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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运企业加速新能源船舶布局,低碳燃料需求空间广阔
目前全球航运业主流的燃料为重硫柴油、低硫柴油、LNG、B24、甲醇燃料等,其每兆焦耳(MJ)的全生命周期二氧化碳排放当量(gCO₂eq)值差距很大。重硫柴油和低硫柴油的每兆焦耳二氧化碳排放当量分别约为95-100gCO₂eq、90-95gCO₂eq,均超过2008年国际航运平均GFI参考值,继续使用将面临第二层次基准价格购买高额补救单位弥补合规赤字。灰醇在2029年后,将无法满足直接合规指标,并且仅能在2033年前满足基础指标,往后也将面临第二层次基准价格购买高额补救单位弥补合规赤字。LNG在2030年后,将无法满足直接合规指标,并且仅能在2034年前满足基础指标,往后也将面临第二层次基准价格购买高额补救单位弥补合规赤字。绿醇每兆焦耳的二氧化碳排放当量约为15-20gCO₂eq,基本满足海洋环境保护委员零或近零技术及燃料(ZNZs)的定义阈值,即在全球航运净零法规背景下,绿醇将是航运业中远期满足法规要求且综合成本较低的船用燃料。
数据来源:观研天下数据中心整理
国际航运业减排路径主要分为三个方面:1、船端排放;2、燃料全生命周期排放;3、航行技术。其中,船端排放及燃料生命周期排放为核心因素。各替代燃料的发展水平并不同步,其价格、技术成熟度及相关法规等也并不相同。
根据克拉克森的最新统计数据,2025年全球总计2036艘11050万总吨的新船订单中,499艘4110万总吨为替代燃料船舶,占比达到了37%,低于去年全年的44%,其中31%为LNG动力船(256艘),6%为甲醇动力船(66艘),LPG动力船占比不足1%(21艘)。
以订单价值来计算,2025年全球新造船投资总计1813亿美元,替代燃料船舶订单价值791亿美元(约合人民币5496.81亿元),同比下跌31%。按吨位计算,手持订单中34.3%为LNG动力船(1010艘),8.3%为甲醇动力船(323艘),1.8%为LPG动力船(139艘);此外还有约2.7%(约564艘)使用其他替代燃料,其中包括37艘氢燃料、55艘乙烷燃料、45艘氨燃料、20艘生物燃料和550艘电池/混合动力推进船舶,替代燃料船舶手持订单总计2036艘。
数据来源:克拉克森、观研天下数据中心整理
从船型分布来看,集装箱船是替代燃料应用的主力船型,2025年全球集装箱船新订单增至547艘(2024年为447艘),按总吨位计约占全球新船订单量的49%,占替代燃料船舶新船订单量的68%。在集装箱船板块,按吨位计算的燃料构成大致为:LNG约占58%,传统燃料约占36%,甲醇燃料约占6%。汽车运输船和客船也在较小程度上为替代燃料订单提供了支撑。在燃料选择持续不明朗的背景下,约20%的替代燃料船舶(按吨位计)采用了“燃料灵活性”策略,具备替代燃料改装能力。
数据来源:观研天下数据中心整理
根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中国航运行业发展趋势研究与未来前景分析报告(2026-2033年)》显示,总体来看,得益于较为成熟的技术、较好的燃料可获得性和可接受的价格,LNG/LPG应用广泛,虽然减排效果距离零碳还有距离,但目前依然受到船公司的关注和青睐;而绿色甲醇、氨、氢、生物燃料等零碳/低碳燃料的技术还有待进一步发展,其燃料可获得性较低、价格也相对较高,目前应用难度较大,但是作为极具前景的替代燃料,多家头部船公司也在积极布局。
数据来源:观研天下数据中心整理(z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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