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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摄图网

本文为《方圆》杂志原创稿件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国家上亿元补贴、政府重点项目、

银行无息贷款、高价回收材料……

江苏省新沂市某乡镇一家公司

正在推广一个名为

“数字化农业科技示范园”的

订单农业项目

听起来这是一个既能帮农民增收

又能让企业赚钱的好机会

于是,9家企业签约并垫资进场

热火朝天地搭起了温室大棚

然而,这个号称投资1.6亿元的项目

从一开始就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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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人的“大饼”

“订单农业”是一种“先找市场、再抓生产、产销挂钩、以销定产”的新型农业产销模式。项目的核心是打造数字化农业科技示范园,通过搭建智能化温室大棚来培育中草药、有机果蔬。 项目的发起方是一家农业发展公司,由于公司没有施工队,需要对外招揽承建企业。于是,项目经理金宗安带领团队在镇上的多个工地竖立了项目广告牌,用于项目宣传。

消息很快传开,多位建设工程企业老板均表示对此项目感兴趣。2024年3月,某建设工程企业老板李高益带人进行了实地考察,接待他的不是农业发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魏笑然,而是金宗安和土地出租方龚保强。龚保强觉得这个项目很有前景,且已将一片林地出租给农业发展公司,约定项目正式运营后自己可分得盈利总额的30%。因为搭建大棚需要清理林地,所以农业发展公司还承诺给他90万元苗木补偿款。

金宗安给李高益描绘了一幅诱人蓝图:“我们的项目来自中国农业科学院,属于政府重点扶持项目,享受国家上亿元的补贴和银行的无息贷款。项目规划预计可达2000亩,审批手续已经办完了。”

李高益的建设工程公司规模较小,这两年公司效益不佳,得知可以接手如此大型的“政府扶持”工程项目,他十分激动,不想错过这千载难逢的机遇。

2024年3月29日,李高益与农业发展公司签订了项目施工合同,双方约定建设工程面积720亩、共建设40个温室大棚,并以每10个大棚作为一个结算标段。因为建设工程量较大,李高益还找来其他建设工程企业共同分包。

合同要求施工方先行垫付工程款,且必须到农业发展公司指定的供应商处进购材料。按照一般市场定价,建设材料的价格在每平方米70元左右,而材料供应商给出的报价却高达每平方米170元。对此,农业发展公司的解释是:“这个是‘政府工程’项目,用指定材料供应商的材料可以保证工程质量,后续领导来检查才能够验收合格。”他们还透露,多出来的差价,正好用来打通关系,方便拿到国家补贴和银行贷款。

农业发展公司还向李高益等建设工程企业承诺,项目结束后,他们将以每平方米306元的高价回收大棚材料。听到有如此可观的利润回报,建设工程企业的老板们心动不已。但李高益还是留了个心眼,他要求与农业发展公司签订一份补充协议:建设材料入场后,农业发展公司需要先支付搭建大棚材料款的10%。农业发展公司答应了。

2024年4月26日,李高益的建设工程公司正式进场施工,陆续完成了8个大棚的钢结构搭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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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款迟迟不到

施工期间,李高益多次向农业发展公司申请建设材料的预付款。虽然农业发展公司在审批报告上签了字、盖了章,但是钱款却迟迟没有到账。

除李高益的公司外,还有8家建设工程企业也与该农业发展公司签署了施工合同,且同样遭遇了拖欠钱款的情况。不仅如此,还有人注意到,仅过了2个月,农业发展公司的项目经理就从金宗安换成了另一个人。

2024年端午节后,李高益再次催款,可农业发展公司要求其先上交签订的补充协议或者声明补充协议作废才能支付相应的工程款。李高益立刻意识到对方是在耍花招,坚决不同意。农业发展公司随即拒绝付款。

消息传开,分包企业纷纷感到受骗。2024年6月26日,施工方纷纷来到新沂市公安局某派出所报案。警方调查发现,这家农业发展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并非明面上的魏笑然,而是一个叫吴起南的人。

吴起南,1995年曾因犯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刑满释放后,吴起南一直从事各种建设工程类业务,后又因为经济原因持续拖欠施工工人的工资。

2023年11月,吴起南联系手下施工人员的儿子魏笑然,称他手上有个农业数字大棚的项目,只要把项目搞起来,就可以归还欠其父亲的工资。“启动项目需要成立公司,但我现在是黑户,在银行贷不了款,营业执照也办不下来。要是你来当公司法定代表人,这些问题就可以解决了。”吴起南说道。魏笑然同意了。

于是,2023年12月15日,吴起南在没有任何资金来源的情况下,安排魏笑然担任法定代表人,注册成立了农业发展公司。之后,吴起南躲在幕后,与材料供应商相互勾结,共同吞食施工企业的工程钱款。截至案发,材料供应商共计收取材料款800余万元,给吴起南返款2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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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始至终不存在的项目

公安机关立案后第一时间到相关行政单位调查取证,发现2024年5月9日,农业发展公司确实在新沂市行政审批局备案了一个“新建数字化果蔬大棚项目”,总投资1.6亿元。但行政审批局明确告知:备案行为本质上只是一种信息收集和存档管理的手段,不产生法律权利,也不赋予申请人从事特定活动的许可资格。如果后续发现备案主体有违法行为,相关行政机关仍然可对其进行查处。

新沂市农业农村局也证实:自始至终根本就不存在所谓的“数字化农业科技示范园”订单农业项目,该农业发展公司也从未递交或获批过任何相关的申请许可。

2024年10月21日,公安机关将此案移送至新沂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吴起南自到案后一直以“项目能运作起来”为借口掩饰诈骗事实,还将拖欠施工工人工资辩称为普通的欠薪行为。检察官仔细审查了合作协议内容:9家被害企业共需要搭建350个大棚,按照吴起南承诺的建设规模,至少需要几千亩的土地。但根据吴起南与龚保强签订的租赁协议,他只租赁了610亩土地。

实际上,其租赁土地的费用也是通过骗取他人签订项目合同而得来的。综合前面已经查实的证据,包括吴起南虚构“数字化农业科技示范园”订单农业项目、国家上亿元补贴、银行无息贷款等内容,吴起南虚构了全部事实,在完全不具备履行合同约定的能力下,仍然骗取他人签订项目合同从而获取被害企业的垫付工程款,其行为已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考虑到被害企业的经济损失,检察机关将办案的工作重点落在追赃挽损方面。最终,检察机关协同公安机关为被害企业追回经济损失90余万元。2025年2月,新沂市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吴起南提起公诉。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人吴起南犯合同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50万元。

判决后,新沂市委政法委组织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加快案件执行,并及时查封涉案大棚,进一步为被害企业挽回损失。当地镇政府协调租金,安抚出租土地的村民。随后,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机关,多次召开联席会,针对涉案材料供应商开展进一步侦查取证工作。此外,公安机关在周边其他乡镇也发现了以“订单农业”项目为幌子的诈骗行为,正在开展合力打击行动。

2026年3月,新沂市检察院法治宣讲团走进企业、乡村,将此案纳入法治宣讲课程,围绕骗局识别、维权途径等内容开展专题讲解,发放防骗手册,提醒大家参与农业项目时务必多方核实项目真实性与政策合法性,切勿被“高额补贴”的噱头迷惑。依托新设立的“地理标志保护联络站”,检察机关还深入辖区多个乡镇、街道,全面摸排“订单农业”项目相关情况,及时排查风险隐患,严防类似诈骗案件再次发生。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本文有删减,更多内容请关注《方圆》4月下期)

本文杂志原标题:《“国家上亿元补贴”项目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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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黄莎 肖玲燕设计丨刘岩

记者丨语斯雯頔

通讯员丨沈方 胡新伟 丁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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