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海外代孕协议”,几个“指向性标签”,就把景甜送上了热搜第一。
5月22日一大早,娱乐圈炸了锅。狗仔“娱圈狄胖胖”曝出猛料:知名女星景甜与富豪男友签下海外代孕协议,临时反悔还索要5000万美元补偿。爆料贴里甩出了英文合同的截图,首页和尾页的“Tian Jing”签名与景甜本人签名高度相似。消息一出,相关话题直接冲上微博热搜第一位。
几个小时后,景甜工作室一纸声明,直接把这把火盖灭了。声明措辞毫不客气:“不实传言和恶意造谣已经严重损害景甜女士个人声誉,我方绝不姑息。我们正告造谣者及传谣者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目前已委托律师全面取证,坚决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到底”。
爆料说了什么?
所谓“代孕协议”,其实是狗仔“娱圈狄胖胖”在个人认证账号上的连环爆料。故事线拉得很长:顶流女星J,小清新出道、曾被渣男骗财骗色、目前感情空窗——三层标签一贴,网友搜了一圈,景甜不幸“躺枪”。
爆料声称,景甜与国内顶级富豪地下恋后主动提出赴美代孕生子,富豪男友喜滋滋地转了巨额“预付款”,第一期10万美金,外加3000万人民币“营养费”,两人直奔洛杉矶,包下高档酒店一整层准备取卵。结果取卵当天,景甜称自己来生理期无法手术,电话里提出再打5000万美元才留下。男友拒绝后,景甜不辞而别,直接飞回国内,还把对方拉黑。
事情在4月中旬就传过一轮“J姓女星代孕索3亿”,当时没人敢往景甜身上想。这一次,狗仔直接甩出了“实锤”——一份海外代孕机构的英文版合同,首页落款“Tian Jing”签名字样,与景甜公开签名“高度相似”。合同落款日期的格式和写法,也被质疑“美式风格对不上中文体系”。
工作室:已委托律师,追究到底
眼看舆论发酵,景甜工作室反应极快。
5月22日上午,工作室通过官方社交账号发布严正声明,措辞没有任何商量余地:“对于相关账号发布的不实内容,我方绝不姑息。我们正告造谣者及传谣者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声明中最关键的一句话是:“目前我方第一时间已委托律师完成全面取证,坚决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到底。”
“全面取证”“追究到底”——这不是口头警告。在此之前,多名艺人曾因名誉权被侵犯起诉造谣者,部分造谣者被判赔偿数万至数十万元不等的损失。工作室这次的表态,意味着这场仗打定了。
另外,据央视网此前科普,我国严禁任何形式的代孕,即便境外代孕在中国法律框架下也违背公序良俗。一个手握三部待播剧、事业刚刚回春的女演员,在五六月份新剧频开播的关键期,拿自己的整个职业生涯去“代孕勒索”,任何脑子清醒的人都清楚这概率有多大。
法律视角:代孕协议压根是废纸
事实上,就算这份“协议”是真的,在中国法律框架下也是一张废纸。
我国现行法律对代孕行为的立场非常明确。《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明确:“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司法实践同样站在这个立场上。
2025年,广西一名男子花17万找代孕,对方收了钱不履行,男方起诉要求退款。法院驳回起诉,理由是代孕合同违背公序良俗,法律不予保护。2026年3月,另一起案件中代孕客户花37万元找中介,事后索赔,法院直接认定“代孕合同违背法律规定,不具有法律效力”。法院指出:代孕合同反映的是有偿代孕的商业化、产业化取向,与民法典基本原则相违背,应属无效。
用一句扎心的话说:在国内法院,代孕协议的效力还不如一张“欠条”强。
更关键的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明确禁止代孕商业化,任何涉及金钱对价的代孕协议都是违法的。富豪打过来的钱,连法律保护都拿不到——这说明什么?说明就算合同是真的,它也不是“捞钱”的法律依据,反而是跳进火坑的入场券。
内娱代孕指控:先例摆在眼前,下场都很惨
景甜不是第一个被指“代孕”的明星。张雨绮,是最鲜活的警示。
2026年1月,前夫袁巴元前妻葛晓倩实名举报张雨绮涉嫌代孕,甩出经公证的双胞胎护照复印件:两个孩子出生日期仅相差89天,分别是2017年7月和10月,比自然妊娠双胞胎的时间隔远了一倍-。随后张雨绮被辽宁卫视春晚紧急除名、品牌解约不断,代言损失上千万,影视资源瞬间停摆,事业一夜“塌房”。
有了张雨绮的前车之鉴,景甜团队这次的反应之快、措辞之强,也就不难理解了。一旦涉及“代孕”二字,法律风险、职业风险叠加,不是闹着玩的。
舆论撕裂:信的人信,不信的人不信
事态传开后,舆论场明显分裂。一方面有网友坚持“黑料越离谱越真”“签名相似度99%,怎么洗”,另一方面,更多的人看明白了——从头到尾没有转账流水记录,没有正规医疗文件,没有任何法律文书证明“取卵失败”,“协议”本身根本查无出处。有媒体直接点出:这比电视剧情节还精彩,编得确实用心了。
景甜的后续反击也已经准备好了。4月中旬此事第一波传播时,工作室就收集过证据;五月的二次传播,直接被转化为实打实的法律行动。在流量和饭圈逻辑面前,唯一能让造谣者付出真代价的只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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