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听见中国走向世界的号角加油
大家好呀!欢迎来到本期山河时评。网上突然疯传一条消息,说是咱们国家新修订的《民用航空法》马上就要在今年7月1日正式生效了。
这消息传得那叫一个神乎其神,大概意思就是,从下个月开始,中国领空将不再允许日本客机免费、随意地飞越了!甚至还煞有介事地说,日本航空公司吓得连夜召开紧急会议商讨对策。
但咱们得冷静下来琢磨琢磨,这事儿到底是真的吗?日本航班真的要在咱们领空吃闭门羹了吗?今天,咱们就来把这事儿掰开揉碎了,好好唠唠这背后的门道。
首先给大家交个底,所谓“终结48年外国航班免费飞越特权”、“日本航空公司连夜开会”的说法,纯粹就是某些人为了博取流量而进行的情绪化捏造和夸大。
咱们得先搞明白一个最基本的常识:在这个世界上,从来就不存在哪个国家的民航客机,可以“随意”飞越另一个主权国家的领空。
不管是我国早在1995年就出台的《外国民用航空器飞行管理规则》,还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1944年《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任何国家的民用航空器,都绝对不允许自由自在地飞入或者飞越他国领空。
你想从我家头顶上过?没问题,但你必须提前得到我国航空主管部门的批准,并且老老实实服从咱们空管部门的统一指挥。
当然了,这种批准也不是说你每飞一架次航班,就得单独递交一份申请书,那非得把两国的主管部门累死不可。这种飞越权,是建立在两国签署的航空运输协议框架之下的。
就拿传言中的日本航班来说吧,他们现在能飞越中国领空,那是基于1974年中日两国签署的《航空运输协定》。
这个协定确立了一个基本原则,那就是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给予对方指定的航空公司飞越权。
也就是说,这本来就是相互的,你让我飞,我也让你飞,根本不存在谁单方面“随意”飞越谁的问题。
网上还有一种说法传得很邪乎,说中国领空以后不对日本航班免费开放了,要开始实施收费制度,甚至有传言说收费标准要暴涨50%。这更是离谱到家了。
根据《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第15条的明确规定,任何缔约国都不能仅仅因为别人飞越了你的领空,就强行向航空器、人员或者财物征收所谓的“规费”。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天底下有完全免费的午餐。公约同时也允许,当缔约国为你提供了空中交通管制、气象播报、导航等实打实的公用航行设施服务时,是可以收取公平合理的费用的。
咱们新修订的《民用航空法》第97条也是这么规定的,民用航空器使用了咱们的空中交通服务设施,那就应当缴纳使用费和服务费。
这叫什么?这叫按劳取酬,天经地义!你用了我的雷达,听了我的指挥,交点服务费难道不是应该的吗?
至于说针对日本航班突然大幅调整收费标准,甚至涨价50%,目前无论是主流日媒还是咱们的官方层面,根本没有任何确切消息能证实这一点。
这位日本网友眼神倒是挺好使,他仔细翻看了咱们新修的《民用航空法》,注意到了其中的第261条。
这一条里面提到,如果有的国家或地区在民用航空领域对中国采取了歧视性措施,那么中方可以根据情况对他们实施相应的反制。
说白了,这就叫“来而不往非礼也”。这一条款的设立,主要是为了维护咱们国家在国际航空领域的对等权利,提供一个坚实的法律依据。
它是一个通用性的、防御性的反制条款,压根就不是专门针对日本或者任何特定国家量身定制的。
从“中国有了反制条款”,变成了“中国要反制日本”,最后直接演变成了一场“中国不再允许日本客机飞越领空”的谣言倒灌。
当然了,在国际社会上,取消他国民航飞越权的情况确实存在先例。比如说现在的俄罗斯和西方国家,因为这两年关系闹得不可开交,双方就互相禁止了对方的航班飞越自己的领空。
但大家得明白,这种情况通常只有在两国关系极端恶化、彻底撕破脸的特殊时期才会发生。
在和平年代,哪怕两国关系出现了一些波动和摩擦,常见的反制手段最多也就是削减一下对方的航班班次,或者限制某些特定航线,这都是相对克制的措施。
直接一刀切关闭领空?那可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狠招。现代国际民航体系赖以生存的基本原则,就是领空的对等开放。
一旦两国或者多国之间动不动就相互封锁领空,那不仅会让全球的航空成本直线飙升,更会引发一系列的连锁反应,把国际航空运输的整体稳定性搅得天翻地覆。
咱们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在制定和执行法律时,考虑的是国家利益和国际规则的平衡,绝不会像某些营销号渲染的那样情绪化。
所以说,大家以后在网上看到这种耸人听闻的消息,不妨让子弹先飞一会儿,别急着跟风起哄。咱们国家的航空法越来越完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咱们自己的权益,而不是为了去跟谁赌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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