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某小区业主王先生、张女士缴纳供暖费后因小区实际申请供暖户数未达70%被热电公司拒绝供暖,遂诉至法院。江苏岸庆律师事务所亓天华律师接受委托,从合同相对性突破、合理性抗辩、强调民生属性三方面有力抗辩。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采纳其意见,认定“70%登记使用率”条款对原告无约束力,热电公司拒绝供暖违法,判决被告履行供暖义务,确认条款无效,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此判决为同类纠纷提供判例,彰显律师维护民生权益的担当。
"司法亮剑,为民生供暖破冰护航
供暖,是冬日里千家万户的温暖期盼,然而在淮安某小区,业主们却遭遇了供暖受阻的难题。好在,在江苏岸庆律师事务所亓天华律师的努力下,成功打破僵局,为业主们争取到了温暖。
一、供暖遇阻,业主维权之路开启
原告王先生、张女士所在的淮安市某小区,入住率已然超过95%,这本该是暖意融融的景象,可现实却很冰冷。被告某热电公司与开发商曾约定“小区登记使用率达到70%以上才确保供暖”,尽管小区实际入住情况良好,但因实际申请供暖户数未达70%,热电公司便以此为由拒绝供暖。王先生和张女士等业主在缴纳了供暖费后,却依旧遭遇“冷遇”,供暖成了奢望。无奈之下,他们选择拿起法律武器,诉至法院,请求确认该“70%条款”无效,并判令被告履行供暖义务。
二、律师抗辩,直击“霸王条款”要害
亓天华律师接受委托后,针对被告的“霸王条款”展开了有力抗辩。
首先,从合同相对性突破角度指出,“70%条款”是开发商与热电公司之间的内部约定,从未向原告等业主明示并取得认可,自然对原告不产生法律约束力。这就好比一场交易,一方私自定下的规则,未告知另一方,怎能约束人家呢?
其次,进行合理性抗辩。结合当地气候与经济发展水平,论证70%的登记使用率门槛过高,而且根本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支持,这完全属于不合理的格式条款。就像走路,没有规矩指引方向,还设置过高门槛阻拦,实在不合理。
最后,强调民生属性。集中供暖涉及社会公共利益与民生需求,热电公司作为专业供能机构,怎能以内部经营指标为由拒绝履行通常、合理的供能义务呢?民生问题无小事,供暖关乎百姓冷暖,岂能被忽视。
三、公正判决,温暖如期而至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充分采纳了亓天华律师的代理意见。法院认定,案涉“70%登记使用率”条款未向原告明示,且约定比例过高,明显不合理,该条款对原告无约束力,热电公司拒绝供暖违反法律规定。最终判决被告某热电公司依约向原告履行供暖义务,确认合同中“登记使用率达到70%以上确保供暖”条款对原告无约束力,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这一判决,让小区业主们心中的寒冬瞬间消散,温暖如期而至。
四、案例启示,彰显律师担当
供暖问题一直是民生痛点,关乎着每一个家庭的切身利益。在本案中,亓天华律师敏锐地抓住了“格式条款效力”与“公共利益”两个核心点,成功击碎了供热企业推诿责任的“挡箭牌”。这一判决不仅解决了小区业主的实际困难,更为同类供暖纠纷提供了有力的司法判例。它彰显了律师在维护民生权益中的责任与担当,让我们看到了法律为保障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所发挥的重要作用。相信在法律的保驾护航下,更多民生问题能得到妥善解决,百姓能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温暖与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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