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无锐
十年前写过一本讲汉字的小书,叫《其实不识字》,今年又重印了一回。今天,为它续上一个新的分支:德鲁克篇。这一回认的不再是汉字,而是几个英文单词。把这几个单词串起来,或许各位会对生活、对这个世界,多生出一点想象。
今天的内容很简单,只有四样东西:一段经文,五个单词,三本书;末了,还有一首小诗。看似不少,却都收在同一个故事里。
那就从一段经文开始——一段《新约》里的经文。
一段经文:埋在土里的银子
各位眼前这一段,出自《新约·马太福音》,用的是和合本的译文。
和合本的来历值得一说。一八九○年,在上海召开的传教士大会上,各差会议定:合众人之力,译一部公认的中文圣经,故称“和合”。此后近三十年,由各宗派的传教士组成译经委员会,反复斟酌,官话和合本的《新约》于一九○六年告竣,全书于一九一九年问世。它不只是一部宗教经典——它的白话译文,恰与那几年方兴未艾的白话文运动相逢,悄然塑造了几代人的现代汉语语感。可以说,许多中国人最初的白话,是从这部书里学来的。今日流通最广、读者最多的中文圣经,依旧是它。
抄在这里的,是和合本《马太福音》里一则极著名的比喻。耶稣借它讲一件事:神与人,究竟是什么关系。
字句很密,不必逐字去读。故事是这样的——
天国好比一个人要往外国去。临行之前,他把仆人叫来,将家业交托他们看管。按着各人的才干,给第一个仆人五千银子,给第二个二千,给第三个一千,随后便启程远行了。
得五千的,立刻拿去做买卖,又赚了五千;得二千的,照样去经营,又赚了二千。唯独那得一千的,最是“稳妥”:他想,这一千万万不能赔了,须原封不动还给主人。于是掘开一个土坑,把银子埋了进去,一直埋到主人归来。
主人回来,要与仆人算账。得五千的,呈上一万;得二千的,呈上四千。主人都称许:你这又良善又忠心的仆人,干得好。轮到那埋银子的,他自以为最忠诚:你看,我一分未动,原封奉还。不料主人震怒,斥他是又恶又懒的仆人——交银子在你手里,是要你叫它生息增益,不是要你把它埋进土里。于是夺过那一千,给了那有一万的,又把这无用的仆人丢在外面黑暗里,叫他在那里哀哭切齿。
旁人或许不平:他到底未曾挥霍,只是守着不动,何至于此?主人于是说了那句流传千古的话——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有余;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去。
这句话,今天我们给它贴了一个时髦的标签,叫“马太效应”。这名字是社会学家罗伯特·默顿一九六八年起的,典出的,正是此处。如今短视频里讲社会、讲心理、讲人生的,常常引它。
故事讲完了。各位若快快扫过一遍,大约要问:这有什么语文可上?没有一个生字。便是“五千银子”“二千银子”,也都认得。
可这堂语文课的好玩处,恰在这里。我们读的,是汉语的和合本;而德鲁克这样的人,自幼读德文圣经、英文圣经,一辈子用英语写作。一个用英语读这则故事的人,他眼里的这段文字,究竟长什么模样?
把这则故事的英译贴出来,要紧的是选哪一个译本。最负盛名、最具权威的,是詹姆士国王本(the King James Version)。
英文圣经的源流,本身就是一部血写的历史。十四世纪末,威克里夫据拉丁文《武加大本》译出第一部英文圣经,只能靠手抄流传。十六世纪,丁道尔(William Tyndale)第一个直接从希腊文、希伯来文原典译经,却因此被处死——一五三六年,他在火刑柱前被先绞后焚。然而他译笔的血脉并未断绝:此后的考弗代尔本、大圣经、日内瓦本、主教本,层层相因。到一六○四年,英王詹姆士一世在汉普顿宫会议上下诏重译;约五十位学者,分作六组,在牛津、剑桥、威斯敏斯特同时动笔,七年乃成,于一六一一年刊行,世称“钦定本”(the Authorized Version)。据后人考订,这部书的《新约》里,约有四分之三的字句,仍是丁道尔的遗音。它统治英语世界近三百年;英语散文的节奏与庄严,泰半由它奠定。
就在这部最庄重的英文圣经里,这则故事藏着一个反常识的细节。
“仆人”,英文是 servant,过了四六级的各位一眼便识,没有问题。可是主人交给三个仆人的那五千、二千、一千——那“银子”,在钦定本里用的是哪一个词?
是 talent。
谁能想到,竟是 talent。绝大多数古雅的英译本,在这则故事里用的都是 talent;译成中文时,有的作“金子”,有的作“银子”。
在今人的语感里,talent 早已读扁了:它只剩下“天赋”“才能”一义,单指人内里的某种禀赋。我们绝想不到,在《新约》里它指的竟是财富——可以是内在的禀赋,也可以是外在的产业、资财、金银。
更耐人寻味的,是这个词自己的来历。talent 本是古希腊的一个重量与货币单位(talanton);而它“天赋、才能”这一层意思,恰恰是中世纪的英语,从这一则比喻里生长出来的。换言之,我们今天挂在嘴边的 talent,本身就是这篇讲道的化石——语言自己,记住了那篇布道。
这是今天的第一个词。请记住它:talent,神托付给人的一切,无论金银,还是禀赋。
这则比喻,用主人与仆人,讲神与人。它说:人就是仆人,神就是主人;人生在世,无非是主人交给你一笔 talent,要你替他看管。主人所喜的,不是那把 talent 埋进土里、原封不动的仆人,而是善加照料、使 talent 增益的那一个。
故事还没完。同样“主人远行、托仆看家”的讲法,福音书里不止一处。《路加福音》里,主问道:谁是那忠心又有见识的管家呢?主人不在的时候,他按时把粮食分给众人;主人回来,见他这样行,这仆人就有福了。
请留意:那最好的仆人,主人要他做什么?——做管家。
仆人也好,管家也好,说的是同一件事:你手上这笔 talent 并不属于你,是主人托你照管;主人要考较的,正是当他远行不在时,你如何打理这笔 talent。
于是有了第二个词。钦定本里“管家”用的是 steward。今天读到这个词,我们想到的多半是西式宅邸里的总管、菲佣式的仆役。可在《新约》里,steward 正是“人”的象征——人,就是那个在主人远行时替他看守 talent 的仆人;那看守者,就叫管家。
至此,几个词连成了一条线:财富与金银,在英语里竟是 talent;而仆人、管家,就是替远行的主人看守 talent、打理 talent、使它增益的那一个。不能使它增益,你便是恶仆,要受惩罚,要叫主人忧伤。
一句话——
你不曾拥有你的 talent;你只是它的看守。
一则寓言,三重关系
这则故事,《新约》里管它叫 parable,寓言。把这则寓言摊开,它讲的其实是:一个人,该如何过好这一生。
大致有这样几个环节。先是慷慨的主人,把 talent 托付给你——有人五千,有人二千,有人一千,多寡不论,总归托付了。你这仆人,除了得着 talent,还得着一段时光:主人远行不在,这段时光里做什么、怎么做,全由你自己决定。而远行的主人所求于你的,是在这段时光里,既照管好这笔 talent,也照管好你自己。从你与主人的关系看,你是仆人;从你与他人的关系看,你是管家。无论仆人还是管家,主人不在的这段时日,一切决策由你自己去做,一切责任由你自己去担。
各位请看——这,不正是各位学了八个月的德鲁克,德鲁克所说的“自我管理”么?主人远行的这段时光里,身为仆人与管家,照料托付给你的 talent,一切决策自己做,一切责任自己担。德鲁克说,你的自由,就在于你要做出决策,你要承担责任。
可自我管理,绝非一个人孤零零地管自己。它意味着你要对那位主人负责,因为主人是会回来的。你若叫 talent 增益,主人便喜悦;你若像第三个仆人那样把它埋起来,主人便忧伤,不认你为忠诚。所以《新约》早已讲明:何为自由,何为自我管理。
自由不是孤零零一个个体的独角戏。自由,只存在于你与那位主人的关系之中。所谓自由,是主人给了你权柄,给了你 talent,容你照自己的心意去处置;而主人会回来,会看你的结果。你的一切处置、一切照料,都是对你的试炼。
落到根上,这则人生寓言分作三重。最要紧的第一重,是人与神的关系:人被称为仆人、管家,神被称为主人。而那笔 talent——无论你把它读作金银、产业,还是依今人的习惯读作天赋——在《新约》的眼光里,它究竟属于谁?对不起:你所持的一切 talent,都不属于你;你不过是暂时照管它、看守它的那个管家罢了。留给你的选择,无非三种:让它增益,或把它埋进土里,或干脆放纵挥霍。但无论哪一种,你都不拥有 talent;你拥有的,只是它的保管权与处置权。
德鲁克为什么要紧
这是《新约》里极著名的一则故事。可它与德鲁克,到底有什么干系?
许多朋友对德鲁克有一层先入之见:管理学是现代的学问,德鲁克是现代人;读他那些讲自我管理的文章,便觉得不过是“自律即自由”,与时下流行的心灵鸡汤相去不远。大约没有人会想到,德鲁克竟与《新约》有什么瓜葛。
接下来,这堂语文课要再往前推一步。请各位记住这几个词:master、talent、servant、steward——主人、财、仆人、管家。带着它们,去看德鲁克到底说过什么。
第一本书:《明日的地标》(1957)——自由是学着做仆人
第一段话,出自德鲁克一九五七年的《明日的地标》。书中有一篇极长的文字,论的是知识社会里的教育:在工业社会、知识社会的背景下,何谓“受过良好教育的人”?
德鲁克说,在这样的时代,知识越来越容易得到。这句话,在今天的 AI 时代尤显真切——无论想要什么知识,几乎都唾手可得,知识差不多已没有边界。可正因如此,他说,光有知识,成不了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受过良好教育的人,标志很多,但有两样知识最不可少;唯有这两样,能让他不致滥用手中的权力。
哪两样?其一:人必须知道,自己作为人是不完美的——生命有限,永远孤独,终有一死。其二:人必须懂得,何谓自由。自由不是为所欲为;所谓自由,无非是在“替真主人服务”与“替假主人服务”之间,做出一个负责任的选择。
看这段话的英文,德鲁克有三个关键词:freedom(自由)、master(主人)、servant(仆人)。何为自由?自由不是放纵,不是把自己立为全世界的主人,甚至也不是把自己立为自己的主人。自由恰恰在于:学着去做一个仆人——做那位真 master 的仆人,而非假 master 的仆人。
受过唯物论教育的朋友,读到这里多半愕然:德鲁克莫非老糊涂了(其实一九五七年的他并不老),怎会说自由就是去做仆人?
症结,在我们这一代的语感里——一说主人与仆人,我们只会想到人与人。而德鲁克恰恰认为:在人与人之间,本没有主人与仆人之分。有的教育把一个人捧作主人,把其余人都贬作仆人;有的人做了一辈子奴隶,一朝翻身,便急着去奴役旁人。可现代的公民不是这样:正因不愿做任何人的奴隶,所以也不屑做任何人的主人——这才成其为公民。在人与人之间,没有主仆之别。
然而德鲁克说:一个人要真正活出自由,就必须与一个更高的维度发生关联——那位真主人。这真主人,绝不是尘世间的某个人;因为尘世间的任何人,你都须知道他是不完美的、有限的、必死的。在基督教看来,这真主人是天上的神;若你是佛教徒、是儒生、是道家,自有别的称呼——唤作“天道”也好,名号无关紧要。要紧的是:自由不在人与人之间,自由建基于人与神的关系之上。
这里不是布道。今天是语文课,不劝各位去信德鲁克所信,只想说明:德鲁克思量“自由”,想的是一件三维的事;而我们想“自由”,往往只是二维的。所谓二维,就是把自由看作人与人的关系——我站在你面前,动还是不动、拦你还是由你,全凭我作主,我们便以为,这就是自由。可这恰恰不是德鲁克的自由。德鲁克的自由是三维的:唯有在人与神的关系里,你才能真正懂得它。
读过方才那则寓言,再读这段话,你会恍然:原来德鲁克对自由的理解,与信仰相关,与人神关系相关。在他看来,做仆人,绝不意味着不自由;恰恰相反——
仆人不是不自由的人。唯有甘为真主人之仆者,才配谈自由。
于是各位会追问:这一段,讲的原是德鲁克自己的信仰。世上尽有信而不形于工作的人——读德鲁克那些纯讲管理的文字,何曾见他透露半分信仰?他的信仰,与他的管理学,本是两不相干的吧?
真是这样么?未必。
第二本书:《为成果而管理》(1964)——管理者就是管家
再看一段。这是德鲁克一九六四年的《为成果而管理》——他最经典、最纯粹的管理学著作之一,讲的全是企业家如何经营企业:如何判定何为明日的产品、何为昨日的产品,如何观察市场与顾客,如何把创新带入决策。听来如此现代的一本书,怎会与《新约》相干?
且看第十一章“开创未来”末尾的一段话。它的主语是 executive——今天通常译作“管理者”。(英语里 manager 是管理者,executive 也是管理者;译成中文,便难分彼此。)德鲁克说:一个真正有出息的 executive,不甘心只做一个“懒惰的管家”——这里又见 steward;这管家手握许多 talent——又见 talent,而这些 talent 不是他自己的,是别人交托给他、要他看管的。
整句话的意思是:一个现代的管理者,若不甘只做一个替人保管 talent 的懒惰管家,便负有一种责任——让未来发生。他不能把 talent 埋进地里,任它原封不动。
读到这里,要恭喜各位:方才读过《新约》,如今已能一眼看穿德鲁克笔下的典故。须知德鲁克绝非寻常写手,而是大作家;落笔之际,常不经意便用上莎士比亚、歌德、圣经的典故。胸中若无这点储备,这段话便会从眼前滑过,不知所云。可各位已读过那则寓言——看见 steward,看见 talent,立时便知:这正是埋银子的那则比喻。
要紧的是:借这个典故,德鲁克究竟想说什么?
先看两个中译。台湾译本作:“高阶主管不能只是懒散地管理部署,而必须承担起实现未来的责任。”后半句译出来了——“承担起实现未来的责任”,不错。可前半句呢?它能让你想起《新约》么?对不起,不能。译者把两个字都译没了:一个是“管家”,一个是 talent。其实 talent 在今日的大字典里,确有“部属”一义;译者一查,见是讲高阶主管的事,便把“管家”化作了“管理部署”。于是这句中文,与圣经再无半点干系,德鲁克的本意也荡然无存——读来只觉他在说:管理者要有点出息,别只满足于管管部下。
再看大陆近年那部典藏版的译文——出自一位我极敬重、且本人就是虔诚基督徒的前辈。她作:“管理者若不想得过且过,只做一个应付手下人才的管家,就得承担起让未来发生的责任。”后半句同样译出;而这一回,“管家”译出来了,talent 也以“人才”译出。
可这段中文读下来,给人的感受是什么?仿佛德鲁克在问:管理者该不该当个管家?——若只满足于当管家,那是没出息;所以你别当管家。
然而懂了那则寓言,便知这并非德鲁克的本意。德鲁克要说的恰恰相反:executive 就是 steward,管理者在他眼里,本就是管家。问题不在该不该当管家,而在当哪一种管家——不可做那第三个管家,那个主人把 talent 交到手里、他却埋进地里的懒惰管家。
我们今天能见到的最好的中译,都把这最幽微的一层意思弄丢了。它们众口一词:管理者不能满足于做一个管家。只因在今人的语感里,“管家”是桩没出息的差事。可德鲁克这段话,分明引自《新约》;而在《新约》里,管家正是“人”的同义词。所以——
管理者要做的,不是挣脱管家的身份,而是做一个不把 talent 埋进土里的管家。
对管理者而言,何为 talent?资金是 talent,厂房是 talent,技术是 talent,他手下的人员、他的部属,也都是他的 talent,都是他的金子、银子。管理者的责任,便是着眼未来,让未来发生,让这些 talent 增益。
可见,写管理学的德鲁克,当真与《新约》相干。当他带着对《新约》的理解去写管理学,他眼中的管理者,便与我们想的两样。我们以为做管家是丢人的,做管理者是高高在上的;德鲁克却恰恰相反。他全部管理学的一个核心洞见就是:管理者不是企业的主人,企业主也不是企业的主人;企业家不过是暂时受托——社会也好,神也好,人民也好,把一部分 talent 交到他手里,要他经管。他的责任,是管家的责任:凭自己辛苦的工作,让这 talent 增值。正因他不是主人,他便不可为所欲为。
第三本书:《卓有成效的管理者》(1966)——有效,就是让托付增值
何谓一个好的 executive?德鲁克专为它写了一本书,各位耳熟能详——一九六六年的《卓有成效的管理者》。书名里的“管理者”,用的正是 executive。
懂了方才那一层,便知在德鲁克的语感里,一个 executive,一个管理者,相当于什么?——相当于《新约》里的 steward,一个替社会、替神看守 talent 的人。
这本书行世多年后,德鲁克补写了一篇短序。他说:今天的管理者,不能只靠自己已有的 talent 与才华活着——因为 talent 是别人给你的。管理者真正该学的,是让 talent 有效(effective),是让那笔被托付的资财增值。何谓“有效”?就是让神交托给你的资财,开花、结果。所以“有效”这件事,不仅学得会,而且非学不可;唯有学会了它,你才不辜负那位远行的主人对你的嘱托。
读懂《卓有成效的管理者》,便知它讲的不只是企业家,而是现代社会里每一个知识工作者。无论你在领导一个组织,还是身处一个组织之中,问题都一样:你如何成为一个好管家?成为一个好管家,就是认识你的时间,认识你的长处,认识你的工作,认识你的贡献。请注意——你的时间、长处、工作,这一切,都是你的 talent。别只顾炫耀这些 talent,要学着用好它们,让它们开花、结果。这,才叫卓有成效。
有人的 talent 是一个国、一家企业;而你的 talent,或许就是你自己,就是你这个人。你身上的一切天赋,也不是你的,不过是上天暂托你保管罢了。talent 这个词,汉语里最贴切的对应,正是“天赋”。我们总爱说“你有天赋”“我有天赋”,仿佛“你”“我”是天赋的主语;可天赋的主语究竟是谁?分明是“天”——是天赋予你的,你只是保管它、使用它而已。这与《新约》的寓言,如出一辙。
天赋的主语,从来不是你,是天。
所以德鲁克无论对企业家说话,还是对一个普通的知识工作者说话,讲的都是同一个道理:你所有的 talent 都不是你的;正因如此,你才有责任把它用好。
断头,还是传神
读了这么几段话,这一堂小小的语文课,让我们看清了一件事:德鲁克理解现代的企业、企业家、管理者的方式,并非今人流行的那一种。他的方式是圣经式的、《新约》式的,是三维的——他始终认定:在这尘世上,没有谁是自己所持之物的主人;每一个人,都只是暂时的管家。正因如此,你才有责任,用好你此刻所持的——无论五千、二千,还是一千。
把开头那一页翻回来,略改一字,各位便会发现:自我管理,讲的无非是《新约》里的一则故事,讲的无非是一个“神看得见”的故事。
所以要问:现代的管理,究竟是“断头”的,还是“传神”的?
所谓“断头”,是把那位 master 砍掉了——头一去,我们便以为 executive、manager 就是老大,就是 boss。而德鲁克的管理学里,永远有一位 master 高悬在上;所以在他笔下,没有任何一个领导、任何一个老板是主人——人人都是仆人,人人都是管家。这,才叫“传神”:那管理里,始终还留着一个“神”。
自我管理,因为神看得见
顺着这条线,再看“自我管理”是怎样一个故事。
还记得那则寓言么?慷慨的主人把一些 talent 托付给你;你除了得着 talent,还得着一段时光——这段时光,就是主人远行不在的时光,要你自己照顾自己。其实,这段时光,就是你的一生。远行的主人要你在这一生里,既照管 talent,也照管你自己。你是主人的仆人,也是这 talent 的管家;做什么、怎么做,全由你自己决定——这就是你的自由,这就是你的自我管理。可别忘了:主人是会回来的。你若叫 talent 增益,主人喜悦;你若只把它埋起来,主人忧伤,要说你又懒、又蠢、又恶。
这些托付给你的 talent,可能是一个国,可能是一种才华,可能是一笔财富,也可能仅仅是你自己这一具身体。而在信仰的维度里,你的身体是一座圣殿;你至少是这座圣殿的总管家。你不曾创造它们,你只是暂时照管它们。正因这些 talent 不属于你,你便无权挥霍,却有责任守护;而守护的方式,不是把它埋进土里,而是让它增益。这,恰恰就是你在自我管理、在承担自由的这段时光里,所背负的那副重担。
自由是用来承担的,不是用来享受的。可这副重担,恰恰是真正喜乐的源头。
我们见过太多的人,把一切 talent 都当作自己的财富;而这样的人,往往活得并不快乐,甚至越来越神经质。得志时放纵,失志时颓唐;得势时崇拜自己,失势时憎恨社会。只因他总觉得自己拥有的太少,总艳羡旁人拥有的太多。可《新约》里那仆人、那管家不是这样:得五千的,看好这五千;得一千的,看好这一千;各尽其分。当你明白自己不是主人,只是管家,你反倒担得起责任,得着了喜乐。
得五千的看好五千,得一千的看好一千——各尽其分,便是自由。
德鲁克说,做一个卓有成效的管理者,无非就是叫你像一个忠诚的管家那样,去干活,去自由。
那么,何谓自我管理?
自我管理,不是因为没有人看见,而是因为神看得见。
读一点《圣经》,再回头读德鲁克,你会发现:他笔下的信仰,无处不在。你在《新约》里学到的道理,还能在德鲁克的书里,以另一种方式重新领会。这,正是德鲁克与许多现代管理学家不同的地方。所以有时我会劝朋友们:不妨把他那些管理学的书,当作德鲁克版的《新约》来读。换上这副透镜,许多句子,会忽然焕发出新的味道。
至此,我们有了一份完整的词汇表。
最根本的,是 talent。这个词人人都识,却想不到在《新约》里,它指的是资财——是神托付给人的一切;而这 talent,就构成了人的责任。
因为要替神看管这 talent,人就是仆人(servant),人就是管家(steward)。换一种更现代的说法:仆人与管家,就是管理者,就是企业家,就是老板。
而要懂得这一切,只须明白一个道理:你所拥有的,并不是你的;你只负责照管它。神给了你许多 talent,要好好利用,别埋起来,要让它增值;神给了你一段时光,要好好利用,别懒散,要在这段时光里做出负责任的选择——活出自由,对得起这段时光。这,就是自我管理该做的事。
末了:做个少年吧
最后,送各位一首小诗——毕竟是过节的日子。
这首诗写于十年之前,那时还未读过德鲁克。近来重读,竟觉得它颇有几分德鲁克的味道。我们说了半天:人是替神看守 talent 的管家。可我想,神大约并不喜欢一个愁眉苦脸的管家。一个真正敢于担起责任的好管家,大约是兴高采烈的,是活得尽兴的,是那样一副少年的模样。
就以这首小诗,作今日的收束——
做个少年吧
让神蒙在鼓里的少年
日光之下的事都当新事
乌鸦的歌也当歌
把血当花把花当血
喝一口酒就像喝干了世界的水
弹响琴弦就像弹响命运
带着仇恨爱天下把天下
当成天下那么大
爱一会儿恨一会儿
一会儿比永恒还久的
让神蒙在鼓里的少年啊
做个少年吧
世界很大,后会有期。
— THE END —
本文转载自无锐斋,发表于2026年5月21日,略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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