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是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深入推进民法典宣传教育,切实将民法典精神融入执行工作,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全力兑现公平正义,5月20日清晨5时许,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杨浦区人民法院)开展“‘典’亮执行”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党组书记、院长王朝晖坐镇指挥。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申请执行人连某与被执行人程某因服务合同产生纠纷,经法院调解,程某应分期退还连某服务费21万元。达成调解协议后,程某却迟迟不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双方随后再次协商达成新的还款约定,程某承诺每月退还5000元。不料,程某仅履约一个月便再度失信,后续再无还款消息。连某无奈,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生效的民事调解。
执行阶段,执行法官多方调查,全面摸排了程某的工作信息、社保缴纳情况以及实际居住地址,行动当日,直接上门将其拘传至法院。
生效民事调解书具备强制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必须按期足额履行还款义务,否则将面临司法惩戒。
我就是没钱,也没能力还款,你们催也没用!
面对执行法官的依法劝导与告诫,程某依旧态度消极,拒不履行还款责任。为严厉打击消极避债、拒不履约的失信行为,人民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
他作为监护人的时候多拿了很多钱,现在就是不还出来!
申请执行人曹甲与被执行人曹乙是亲兄弟,2021年,曹甲经人民法院判决被宣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人民法院指定其兄弟曹乙、曹丙共同担任其监护人,三年后,曹乙被依法撤销监护人资格。随后,曹甲的法定代理人一纸诉状将曹乙诉至法院,要求曹乙返还其担任监护人期间私自多拿的钱款。经人民法院裁判,曹乙应向曹甲返还钱款14万元。但判决生效后,曹乙却迟迟不肯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更是百般推诿、刻意拖延,拒不兑现还款承诺。
集中执行当日,执行法官带队直奔曹乙住处,不料敲门却无人应答。执行法官从开着的窗户看到厨房电饭煲里有米饭,考虑到部分老年人有清晨外出买菜的习惯,遂决定暂缓撤离,现场蹲守一段时间,最后果然等到曹乙拎着馄饨回来,顺利将其拘传至法院。
考虑到曹甲与曹乙是至亲手足,且年事已高,为避免亲情裂痕持续加深、矛盾进一步激化,执行法官从善意文明角度出发,摆事实、讲道理,耐心释法明理、悉心疏导劝解。
一番沟通后,曹乙终于主动认识错误,提出以每月养老金分期偿还欠款的方案。曹甲也念及亲属情分,表示谅解,同意该付款方式。尽管双方达成了和解,但曹乙此前长期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已然触犯相关法律规定。为惩戒失信行为,维护司法权威,人民法院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决定。
在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申请执行人某投资公司因被执行人老章长期拖欠租金,构成违约,诉至法院。人民法院判决确认双方租赁关系已解除,老章应将房屋恢复原状并限期搬离。然而,判决生效后,老章却长期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腾退义务,持续占用经营场地,致使申请执行人某投资公司合法权益无法实现。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催告老章,督促其依法履行腾退义务。但老章始终心存侥幸,刻意规避传唤、拒不出面配合,让腾退工作陷入僵局。
房子是我爸租的,你们要找就找他,我不搬。
行动当日,执行法官一行“执”击涉案房屋现场,发现老章并未在场,只有他的儿子小章暂居房屋内。秉持“法理相融、情理兼顾”原则,执行法官向小章告知老章及实际使用人搬离返还房屋的法律义务,并释明若仍旧拒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腾退,并对妨碍执行人员采取司法拘留措施。面对执行高压,小章当即应允配合,并于当日和老章完成全部搬离事宜。
本次行动共出动执行干警66人、警车14辆,传唤被执行人24人、搜查场所22处、腾退涉案场地3处,3起案件当场履行,12起案件达成执行和解,和解金额880万余元,拘留4人、罚款3人,用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效,彰显司法权威、守护群众权益。
文章来源|上海杨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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