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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0日,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披露,针对此前引发广泛关注的盒马将水仙种球误作食用百合配送导致消费者误食中毒事件,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正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公示信息,朝阳区市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相关规定,对涉事企业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罚款198元、没收违法所得19.8元的处理。

经查,该事件发生于今年1月2日。北京消费者周女士为给家中感冒的孩子调理身体,在盒马平台下单购买鲜百合,由家中老人代收。家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误送的水仙种球当作百合清洗后与梨同煮食用,食用后出现身体不适症状,紧急送医治疗。事后,周女士发现食材包装上标注为“水仙球”,才确认系配送错误导致。

1月23日,朝阳区市场监管部门对盒马正式立案调查,通过现场检查、对门店负责人及分拣员问询核实后确认,事故原因为分拣员在同时处理两笔订单时,将百合与水仙两种商品混淆,导致水仙种球被错发至消费者订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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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调查过程中,盒马方面提出申辩,认为此次事件属于员工个人操作失误,并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且公司已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本次问题属于执行环节的偶发疏漏,不应认定为企业未履行主体责任。上述申辩意见未被监管部门采纳。

事件发生后,盒马第一时间成立专项小组跟进处理,向消费者致歉并展开协商。消费者曾提出375万元的索赔诉求,双方因赔偿金额存在较大分歧,至今仍未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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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警方经调查后表示,现有证据显示分拣员不存在主观故意行为,属于工作过失,因此未予刑事立案。盒马方面也公开回应称,已对内部拣货、核对、配送等全流程进行整改,强化复核机制,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此次处罚结果公布后,也再次引发公众对生鲜电商分拣安全、食品标识区分、居家食材辨识等问题的关注,提醒消费者在收到生鲜货品时注意核对品类与包装信息,保障饮食安全。

来源:国家相关平台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