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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没有看到一部电影被全民抵制了,连带汪涵、姚晨等明星也被拉下了水。

这个电影名字叫《监狱来的妈妈》。听起来像部励志片,讲一个女囚出狱后重新做人,修复亲情,回归社会。

这么一个正能量的故事怎么就惹了众怒,遭全民抵制了呢?

问题就出在这部电影的宣传内容上。

该片虽然在国外获奖了,在国内还没有上映,故事到底怎么讲的我们其实还没有看到。

但根据片方的宣传文案描述:

女主角廖红是一名幼儿园教师,婚后长期遭受家暴,在一次冲突中因反抗失手致丈夫死亡,入狱服刑十年。
监狱中,她在文艺队通过艺术活动反思过往,逐渐完成自我救赎。出狱后,她通过自立赢得婆婆谅解,与儿子重新修复亲情纽带。

看上去没什么问题对不对,甚至有点感人。

这个电影有一个最大的卖点,就是通过真实事件改编。由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有很多,比如徐峥的《我不是药神》,王宝强的《八角笼中》,都是很成功的电影。

但是《监狱来的妈妈》为了更加“真实”,直接让女囚犯赵箫泓本人出演,片子的婆婆和儿子也是真实生活中的婆婆、儿子。

而且赵箫泓在狱中的生活是以纪录片的形式拍摄的,主打一个“真实的力量”。这份“真实的力量”打动了远在西班牙的评委。

2025年9月,在第73届圣塞巴斯蒂安国际电影节上,素人演员赵箫泓斩获最佳主角银贝壳奖。

这个奖项的分量可不小,国内媒体把赵箫泓称作“国际影后”

一个昔日的女囚,摇身一变成了国际影后。赵箫泓回国后,风光无限,到处接受采访,跟媒体谈笑风生。

片方也趁势宣布,这部“根据真实事件改编、原型人物真实出演”的作品将于2026年5月30日全国院线“勇敢上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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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片方宣传进行得火热之际,有好事者去扒了一下当年赵箫泓的刑事判决书。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真实案件跟电影宣传的完全不是一回事——电影的原型根本不是什么“被家暴逼到绝路的可怜女人”,而是一个因为琐事争吵,主动拿刀捅死丈夫的杀人犯。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0年的刑事裁定书是这么写的:

2009年4月15日晚,赵箫泓与丈夫张勃因“支床”这一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并厮打,赵箫泓到客厅拿了把水果刀,一刀刺进丈夫胸部,刺破主动脉,导致丈夫当场死亡。
法医鉴定显示,致命伤“斜向右下入胸腔”,符合蓄意捅刺特征,非失手误伤所能形成。死者身上无防卫性伤痕,赵箫泓体表也无挫伤或殴打痕迹。
合租室友、双方弟弟等多位证人证实,夫妻二人关系基本正常,不存在长期家暴的情形。法院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赵箫泓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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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不存在被家暴,也不是被逼到绝境无奈反击,而是主动持刀,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判决书中提到那把杀人的水果刀,刀刃有9公分长,刺入身体部分达8公分。这哪是不小心,这是用尽全力捅杀啊。

电影却将一个连家务都不愿做的杀人犯魔改成一个反抗“家暴”的斗士。这是欺负死者不能说话,死后还要再被杀一次啊。

这是要传递怎样的价值观?

电影根据真实事件改编,当然可以改,但你不能打着“真实”的旗号误导观众,而且还让这个涉案本人出演。

这不仅是洗白罪犯,更是对司法判决的重构,这还了得。

舆论强烈反嗜,全网发起了声势浩大的抵制行动。

官媒密集发声措辞严厉,电影被延期上映,为影片站台宣传的明星姚晨以及出品方汪涵紧急出来道歉。

片方的槽点可不仅是魔改真实案件,篡改司法事实,还有用欺骗的手段获得进入监狱拍摄的许可,以纪录片报备,最终却以商业片呈现,甚至让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重刑犯违规出演……可谓buff叠满。

我断言,这部片子应该再无可能在国内上映了。

片方固然可恶,女主角赵箫泓也是一言难尽。

在电影的包装下,她完成自我救赎,与儿子相认,与婆婆相拥而泣。

而现实中的赵箫泓出狱后,忙着出国领奖,走红地毯,接受媒体采访,根本没有和婆婆、儿子一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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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和儿子太可怜了,不仅在剧组的伪道德绑架下“原谅”了杀人犯,还要陪她一起演戏。(据说,爷爷坚决不原谅,拒绝出演)

而她似乎真的相信了电影中的叙事,被影片中那个虚构的自己给感动了,仿佛自己成了英雄的化身。

开口闭口“希望电影帮助更多姐妹”“勇敢向前,我的天塌不了”“最想感谢的人是自己”云云,结合她真实的犯罪行为,真的令人生理不适。

我看到一个媒体在赵箫泓家中的采访,女主持人问她:“你的房东知不知道这个房子里住着一个‘影后’?”

她用那种得意洋洋的语气笑着说:“首先我能让他知道你的房子租给了一个杀人犯吗?”

然后和女记者一起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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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真的看得令人毛骨悚然。

她杀的可是自己的丈夫啊,不是一只鸡一只鸭。她那么轻松说出来,给人感觉杀人就跟杀个小动物一样稀松平常。

包括那个跟着一起大笑的女主持人也是这种人。

她问:你觉得有人敢娶箫泓吗?

赵箫泓:我觉得,敢于接住我的人,应该是一个比较开阔的人。

主持人:我要是男的,我就敢。

看到没,她们还觉得挺骄傲的。

她不仅毫无心理阴影,还利用杀了老公这事演电影,这是个正常人能干出来的事吗?

要我说,这个杀人犯根本就没改造好啊,还减刑数年给她提前放了出来,糊涂啊。

如果让一个毫无怜悯心的杀人犯名利双收,那这个世界真的疯了。

网友说得好,压根就不应该让重刑犯利用犯罪情节牟利,这是对法律的严重挑衅,是突破社会伦理下限。

希望这个事件中有人被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