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行分心、不戴头盔
是二轮车出行的两大交通陋习
且易引发交通事故
一时的疏忽大意
往往会给自己带来难以挽回的伤害
事故案例
(案例来源网络)
该驾驶人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还时不时低头看手机,行至路口时浑然不知有一辆重型货车正在掉头,等看到货车时距离太近,直接撞上货车并摔到了货车下,万幸的是王某未遭车轮碾压,其未戴头盔的头部也未遭受撞击,仅在面朝下摔倒时造成面部多处挫伤,外加双腿多处骨折。
生命安全容不得半点马虎
骑行上路务必规范戴好安全头盔
行车途中切莫分心玩手机
为强化警示效果
贺州公安交管
持续严查不戴头盔并且曝光
请大家引以为戒
1
姓名:白某
违法时间:2026年3月10日
违法地点:八达西路
2
姓名:蔡某
违法时间:2026年3月10日
违法地点:八达西路
3
姓名:陈某
违法时间:2026年3月10日
违法地点:太白路
4
姓名:陈某
违法时间:2026年3月10日
违法地点:八达西路
5
姓名:陈某
违法时间:2026年3月10日
违法地点:太白路
6
姓名:黄某
违法时间:2026年3月10日
违法地点:建设中路
7
姓名:黄某
违法时间:2026年3月10日
违法地点:太白路
8
姓名:李某
违法时间:2026年3月10日
违法地点:太白路
9
姓名:李某
违法时间:2026年3月10日
违法地点:建设中路
10
姓名:李某
违法时间:2026年3月10日
违法地点:建设中路
11
姓名:刘某
违法时间:2026年3月10日
违法地点:建设中路
12
姓名:刘某
违法时间:2026年3月10日
违法地点:建设中路
13
姓名:刘某
违法时间:2026年3月10日
违法地点:太白路
14
姓名:罗某
违法时间:2026年3月10日
违法地点:建设中路
15
姓名:罗某
违法时间:2026年3月10日
违法地点:建设中路
16
姓名:欧某
违法时间:2026年3月10日
违法地点:太白路
17
姓名:邱某
违法时间:2026年3月10日
违法地点:八达西路
18
姓名:邱某
违法时间:2026年3月10日
违法地点:建设中路
19
姓名:沈某
违法时间:2026年3月10日
违法地点:太白路
20
姓名:陀某
违法时间:2026年3月10日
违法地点:太白路
21
姓名:吴某
违法时间:2026年3月10日
违法地点:太白路
22
姓名:吴某
违法时间:2026年3月10日
违法地点:太白路
23
姓名:余某
违法时间:2026年3月10日
违法地点:太白路
24
姓名:余某
违法时间:2026年3月10日
违法地点:太白路
25
姓名:周某
违法时间:2026年3月10日
违法地点:太白路
26
姓名:邹某
违法时间:2026年3月10日
违法地点:太白路
27
姓名:邹某
违法时间:2026年3月10日
违法地点:太白路
法律链接
摩托车(黄牌、大蓝牌)戴头盔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五十一 条规定: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电动自行车(小蓝牌)戴头盔法律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43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三条第六项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在道路上行驶时,除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驾驶和乘坐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贺州公安交警提醒
驾驶电动自行车时玩手机、看风景等
是十分危险的分心驾驶行为
请广大电动自行车骑乘者注意
骑乘时务必正确佩戴头盔
遵守交通规则
在正确的车道上集中注意力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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