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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醉酒后逞强耍横,徒手拆卸道路中央隔离护栏,临走还不忘“Duang Duang”猛踹几脚——这样惊险的一幕,近日发生在南部县城街头

5月22日,据南部公安消息,蜀北派出所联合交管大队快速处置一起酒后恶意损坏交通设施案件,违法行为人刘某被依法处罚。警方通过刚性执法,给漠视公共规则者敲响了警钟。

事发当晚,南部县公安局蜀北派出所接到群众紧急举报:在金洞路与金桂名苑交叉口,道路中央的隔离护栏被人私自拆卸,散落的部件随意倚靠在道路中央,现场一片狼藉,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接警后,民警立即驱车赶赴现场,并联动交管大队协同处置。抵达现场后民警看到,原本整齐排列的护栏被强行拆卸移位,留出一个危险的缺口。过往车辆纷纷紧急减速避让,并不时鸣笛示警,现场交通秩序一度混乱,险象环生。

民警与交管工作人员迅速分工协作:一边及时摆放警示锥、拉起警戒线,疏导过往车辆与行人安全通行;另一边细致勘查现场、固定取证,并第一时间将移位护栏复位固定,快速消除了道路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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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不容姑息。为尽快揪出肇事者,民警兵分两路:一组调取现场及周边监控录像,逐帧排查可疑人员;另一组走访周边商铺和居民,收集线索。

经过数小时不懈努力,民警成功锁定了违法行为人刘某。次日,刘某酒醒后,被依法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面对民警的询问,刘某满脸懊悔,对自己酒后私自拆卸护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据其交代,当晚他饮酒后途经该路口,一时头脑发热,为了逞强耍横,竟徒手拆卸起护栏。临走时,他还对着护栏猛踹了几脚。

“当时只顾一时兴起,完全没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会给过往群众带来致命危险,更不清楚已触碰法律红线。”刘某在派出所里懊悔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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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民警当场严肃告知刘某,道路护栏是规范交通秩序、守护群众平安的“生命线”,私自拆除、损坏交通设施的行为,不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更直接威胁着每一位过往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一旦引发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最终,结合刘某的违法行为,蜀北派出所联合交管大队依法对其作出处罚,并对其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在民警的耐心劝导下,刘某彻底清醒过来,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连连道歉忏悔,并郑重承诺:今后一定严守法律法规,绝不再做危害公共安全的糊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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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公安通过此案向社会发出安全提示:道路隔离护栏是保障通行秩序、防范事故的重要公共安全设施,绝非私人可随意处置的物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私自拆除、移动、损毁道路护栏、隔离墩等交通设施。

私拆护栏危害极大:一是破坏道路隔离功能,容易诱发对向碰撞、行人横穿等事故,严重威胁自身与他人生命安全;二是造成路段秩序混乱,易引发拥堵、剐蹭,影响整体通行效率;三是留下安全缺口,在夜间、雨雪天气等视线不佳条件下风险更高,极易酿成恶性事故。

私拆护栏违法必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私自拆除、移动护栏,将面临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造成护栏损坏的,需全额承担修复费用;若引发交通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南部民警也向广大市民发出倡议:护栏保安全,拆不得、动不得!请自觉爱护交通设施,切勿为图一时方便私拆护栏、私开路口。遵守交规、文明出行,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道路环境。

素材来源:南部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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