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画院《金石学研究与当代书法创作人才培训》项目,获得国家艺术基金2026年度艺术人才项目立项资助,现面向全国招收学员。

一、项目介绍

金石学包含历代金石学文献、金石学家、金石收藏的研究,包括青铜器实物、摩崖石刻图像、拓本等的文献考证,范围广,内容多。甲骨文、青铜器铭文、铜镜、瓦当、简牍、帛书、碑版、刻石、刻帖都可以作为书法学习、取法的范本。研究金石学可以直溯本源,更加清晰地了解篆隶楷行草各种书体的演变与特色,对“碑”和“帖”两大系统有更加全面与深刻的认识。所以,金石学研究是书法创作的“活水源头”。

本项目旨在梳理金石学史内涵的基础上,培养有志于从事金石研究、金石题跋考证与金石创作相关的有生力量、完善书法篆刻门类的人才培养,为新时代文化事业的传承与繁荣贡献力量。

二、项目主体

(一)国家艺术基金

国家艺术基金(英文名称为ChinaNationalArtsFund,英文缩写为CNAF)于2013年12月正式成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培养艺术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中央财政拨款,同时依法接受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国家艺术基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党对文艺工作的领导,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持与时代同步伐、以人民为中心、以精品奉献人民、用明德引领风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文化自信,尊重艺术规律,实行“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

(二)中国国家画院

中国国家画院是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国家级美术创作、理论研究、人才培养的主要承办机构。中国国家画院书法篆刻所与西泠印社、京华印社、终南印社、陕西省考古博物馆、西安博物院、河南印社、山东印社等单位都是友好合作单位,院内外丰富的金石收藏都为人才培养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障。

中国国家画院下设有专门的教学培训部,拥有设施完备的书画创作与理论教学空间,可为学员提供良好的学习资源和研讨环境。中国国家画院书法篆刻所,专注于金石研究与书法篆刻创作,吸纳了众多国内著名书法家为研究员,具有深厚的学术功底和丰富的教学经验。

中国国家画院书法篆刻所自2020年开始,采用“品”的方式从金石书法研究入手,先后举办了“缘于图像背景的社会和艺术•金石书法研究与创作系列展:“汉隶十二品新探”“三国两晋南北朝刻石三十品新探”“篆书廿九品新探”“隋唐刻石三十品新探”以及“金石学史与刻帖书法新探”,在展览的同时,也举办研讨会,得到了社会广泛的好评。

此外,国家画院主办的美术专业报纸《中国美术报》,亦可作为项目宣传推广、学员成果展示的媒体平台。

三、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开班仪式:2026年7月13日

采风考察、学术交流:2026年7-8月、2027年1月

成果研讨会与结业仪式:2027年2-3月

集中授课时间:2026年7月13日至2026年8月11日

集中授课天数:30天

(二)培训地点

集中面授地点:北京胜利饭店

调研考察地点:北京、山东或河南

学员自主研修地点:学员生源地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招生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7日24:00前截止,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四)课程设置

本项目课程主要分为金石学书法研究和书法创作两部分。理论研究课程有:书画题跋在书画鉴定中的作用、书法史的结构与演进、金石题跋、石鼓文研究、碑帖拓本知识与清宫御书处镌刻帖案例解说、碑学及其当下意义、金石学与全形拓、碑学审美体系的品级建构、中国古代碑刻种类与碑帖鉴定等;

书法篆刻创作类课程有:金石书刻工艺风格与临习、古玺印创作、草书创作与金石笔意、汉魏书法临摹与研究、艺术视野下的碑学理论与实践、经典刻帖临习与审美等。

(五)培训成果

1.举办结业仪式金石学书法创作展,展示人才培养的教学成果;

2.将学员创作作品结集出版;

3.通过各大网络媒体,进行成果的推广和传播等。

(六)成绩评定

成绩评定主要根据学员课业完成的情况进行打分,具体标准(以百分计):出勤占20%;学习表现(互动交流等)占30%;参加结业汇报展示占50%。经评定、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颁发的结业证书。

(七)学员管理

参训学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项目主体即时解除其参训资格,该学员不予结业,不发放结业证书:

1.培训期间发表违反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有损党和国家形象及其他有关意识形态方面问题的言论的;

2.严重违反项目主体制定的管理制度,经多次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3.无故旷课1次,或出勤天数不足培训总时长90%的;

4.中期或结业考试、考核成绩不合格的;

5.其他不予结业的情形。

其他管理要求:本次培训为集中培训,培训期间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外出活动。

四、师资力量

本项目严格按照国家艺术基金人才培养资助要求,依托中国国家画院雄厚的社会和教学培训资源优势,邀请艺术院校、行业协会等机构的教育从业者、研究者、书法家组建强大的教学团队,为培养高层次金石学研究与当代书法创作人才目标的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证。

五、学员遴选

本培训项目面向全国招生,择优遴选30名在金石学研究与书法创作领域有一定造诣且有培养潜力的复合型青年专业人才。重点面向艺术研究创作机构、全国高等艺术院校以及在书法专业领域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的创研人员、青年教师、经营管理者和研究生。学员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德才兼备,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学员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45周岁。

(一)遴选标准

学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或承担省级以上研究课题,且成果较为突出者;

2.取得本专业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者;

3.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满10年以上,且有较大发展潜力者;

且必须满足:

1.本年度未参加过其他国家艺术基金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

2.学员须获得所在单位批准和支持,保证集中培训期间脱产学习。

(二)录取方式

1.报名截止后,项目组将组织专家按照国家艺术基金相关规定进行学员遴选,择优录取,录取名额为30名。

2.录取结果将于2026年6月下旬通过相关平台、电话、邮件通知录取学员本人,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未录取学员,不再另行通知。

3.发送录取通知后未回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录取依次递补。

六、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自招生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7日24:00前截止,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报名材料扫描成PDF格式打包发送至邮箱:shufa2021@163.com。压缩包及邮件名以“姓名+单位+金石学研究与当代书法创作人才培训”命名。正式录取学员在入学时提交纸质报名材料文件用于审核备案。报名一律使用真实姓名。

1.填写《金石学研究与当代书法创作人才培训》报名表1份(见附件),并经所在单位签字同意、盖章确认(扫描成PDF版本上传到指定邮箱);

2.经本人所在单位开具同意盖章的《脱产学习证明》;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扫描合放在一张A4纸上面)、学历证明、职称证书;

4.本人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如课题证明、成果证明、获奖证明、代表作品等材料;

5.本人一寸证件照片电子版及纸质版4张(要求:近5年照片,不得过分美化)。

七、其他要求和注意事项

培训费用: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参加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在京的往返交通费、培训期间的食宿、学习费用均由项目主体承担。

报名工作联系人:罗老师、王老师

报名工作联系电话:13370156006、13911147363(请在工作日内联系)

邮寄地址:100054,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54号中国国家画院书法篆刻所,罗老师收,电话:13370156006。

附件:

附件一:《金石学研究与当代书法创作人才培养学员简历表》.docx

附件二:《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docx

补充说明:凡参加培训学员,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招生简章的各项规定。学员在培训期间须严格遵照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国家各行政主管部门和中国国家画院的有关管理制度,配合落实各项措施和要求。主办单位拥有培训开展期间培训成果的知识产权,对培训成果有展演、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宣传权等。培训学员拥有署名权。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中国国家画院所有。

编辑 | 殷 铄

制作 | 殷 铄、刘根源

初审 | 殷 铄

复审 | 马子雷

终审 | 陈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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