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让人记住的,从来不是衣服本身。
我见过一个穿定制粗花呢的男人,看起来却像中西部保险公司的助理经理——僵硬、紧张、生怕出错。而另一个男人,用一件西装就搅乱了整个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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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在贝尔格维亚,一位金融家的葬礼。宾客们穿着炭灰色丧服,像一群垂头丧气的乌鸦。然后Sebastian出现了——奶油色双排扣西装,血红色胸花,皮鞋亮得像抛光的桃花心木。一位子爵夫人抓着珍珠项链,低声说:"这家伙看起来简直不道德。"
Sebastian听见了,微微一笑:"那是因为道德往往由懦夫来定义。"
这句话刺破了某种东西。
我们被教导要融入、要得体、要变成社交场合里无害的米色方块。但那些真正有趣的人,身上总有一块"glorious deformity"——某个说不通的执念。一位牛津数学家拒绝打伞,因为他认定雨是"天气在试图亲密"。他浑身湿透地出席黑领晚宴,袖口滴水,却像拜占庭皇帝一样从容地点威士忌。
另一位画家在发霉的联排别墅里养了一只标本狐狸,只叫它"部长"。
这些人难以解释,听起来近乎疯狂。但正是这种无法被归类,让他们从灰色的人群里浮现出来。当你下次站在衣柜前,或许可以问自己:我今天是要变成机场地毯,还是做一点小小的、不合时宜的抵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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