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
杭州地区拟申报名单公示
2024-2025年度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办公室、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关于统计报送2024-2025年度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信息的通知》(国卫办医急函〔2026〕127号)要求,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表彰的申报工作正在进行中,现对杭州地区(含萧山、建德)2024-2025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拟申报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2024-2025年度,杭州地区(含萧山、建德)共有12439名献血者拟申报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其中终身荣誉奖279名、金奖2941名、银奖2445名、铜奖6774名,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23日-5月28日。
关于2024-2025年度
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
拟申报名单的公示(杭州地区)
终身荣誉奖
(279名)
金奖
(2941名)
银奖
(2445名)
铜奖
(6774名)
以上拟申报名单可通过支付宝或微信的“全国电子无偿献血证”小程序中“表彰申报”功能进行便捷查询。如需变更其他献血地申报,也可自行修改。
如有其他疑问,可以详询献血服务热线:96614;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申报相关事项告知
1、如献血记录或历史表彰记录(包含部队献血记录)存在错误导致未能准确申报的,献血者可通过“全国电子无偿献血证”中的“意见建议反馈”功能,提交相关材料,并与申报地采供血机构联系。
2、对于有多地献血记录的献血者,默认将由表彰年度(2024-2025年度)内最后一次献血所在地的采供血机构进行申报。献血者也可以通过前述的“表彰申报”功能,选择表彰年度内的任意献血地进行申报。
3、评奖标准及献血次数折算方法
根据《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22年修订)》的规定:无偿献血奉献奖,用以奖励多次自愿无偿献血者。
其奖项和获奖标准为:
(一)铜奖,自愿无偿献血达20次及以上的献血者;
(二)银奖,自愿无偿献血达30次及以上的献血者;
(三)金奖,自愿无偿献血达40次及以上的献血者;
(四)终身荣誉奖,累计获得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3次以上者,终身荣誉奖仅表彰一次。
表彰评定的无偿献血次数按以下规定进行折算统计:
全血每200毫升按1次计算;
单采血小板每1个治疗单位按1次,2个治疗单位按2次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公布前的无偿献血次数可以累加计算。
常见问题答疑
1、终身荣誉奖如何评比?
无偿献血终身荣誉奖为累计获得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3次以上者,将获评终身荣誉奖,终身荣誉奖仅表彰一次。
终身荣誉奖获评后,仍然可以评比其他奖项(本表彰年度前已获2次金奖,本表彰年度又满足金奖评选条件的,将同时评选金奖和终身荣誉奖)。
2、为什么会有献血量达到了但未能获评相应奖项的情况?
曾获得过表彰的献血者,本次申报时,申报奖项必须大于上次申报奖项(金奖>银奖>铜奖),才能进行申报。
曾获得过金奖的献血者,在本次申报时,表彰的献血总次数需减去40*N(N为获得金奖次数),再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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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微光,点亮生命。
无偿献血,
让我们一起携爱同行。
来源:浙江省血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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