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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8日,河北肃宁的农民刘先生登录工商银行手机客户端,本想为妻子缴纳一笔保险费。却在无意间点开“我的贷款”页面时,意外在“已结清”栏目里看到一行令人生疑的记录——一笔签订于2001年7月20日的“个人一手住房购置贷款”,金额9万元。

刘先生称2001年自己当年仅19周岁,从未在工商银行办理过任何购房贷款,也从未收到过这笔钱。

随后,刘先生向媒体发来求助。5月19日,记者赶到河北沧州肃宁县,与刘先生一同前往中国工商银行肃宁支行,对25年前的这笔“幽灵贷款”一探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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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当事人可要求银行赔礼道歉、修正错误贷款记录

刘先生透露,他曾前往肃宁县公安局报案,试图查清这笔贷款是否涉及冒名操作。但警方给出的答复是:该事件已超出刑事追诉时效,不予立案。

对此,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若当事人可举证证实 2001 年并未办理涉事银行的银行卡及购房手续,涉事银行大概率存在工作疏漏,疑似违规发放房贷。银行如果因审核把关不严,致使他人冒名借贷,进而导致当事人征信受损、信誉降级,那么该行为已侵犯当事人名誉权,银行需承担删除不良征信记录等相应侵权责任。当事人可要求银行赔礼道歉、修正错误贷款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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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刘先生向记者反馈,工商银行肃宁支行今天向他表示:正在和上级银行进行沟通,承诺同意从系统中删除该笔贷款信息,并就此事给刘先生造成的困扰公开道歉。

“心里的石头总算落地了。”刘先生说。

来源: 大象新闻、杭州交通918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小编:路小畅 审核:舒克 监制: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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