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湖南频道

近日,湘潭县消防救援局联合县住建局执法工作人员,在易俗河镇金桂南路沿街商铺开展违规动火作业联合执法检查时,发现一名工人在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的情况下,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存在明显安全隐患消防监督员立即责令其停止作业,并依法予以当场处罚。

经查,该施工人员无证违规使用明火作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湘潭县消防救援局依法对其处以人民币100元罚款。同时,监督员对现场施工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普法教育,讲解无证动火、违规作业的危险性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施工人员务必持证上岗,严格规范动火作业流程,杜绝侥幸心理。

消防部门提醒:动火作业(如电焊、气焊、气割等)是指在禁火区内使用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从事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落实安全措施,严防火灾事故发生。下一步,湘潭县消防救援局将持续加大对违规动火作业的检查与专项整治力度,筑牢安全防线。(张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