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行车记录仪画面显示,车辆在该路段行驶时速为55公里左右,但电子监控拍到时速121公里、超速50%以上,面临罚款1000元、记6分的处罚。司机任先生向华商报大风新闻投诉称:“大白天,区县道路,依维柯厢货,怎么可能跑到120那么高的时速?”
5月20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了武功县交警大队处理此事的相关负责人。他表示,该点位为地感线圈定点测速,设备经陕西省计量研究院检定,在有效期内,每年都会标定,数据合法有效。
对于行车记录仪,交警认为,记录仪不具备法定测速资质、无权威检定报告,画面可快进慢放,不足以推翻交管设备数据。司机如果要申请撤销违法记录,需要提供行车记录仪的有效鉴定证明。截至目前,该测速点暂未接到其他车主的类似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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