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厦门5月23日电 5月22日是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当天,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厦门中院)、同安区人民法院联合召开工作通报会,集中展示厦门法院海洋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整体成效,发布司法服务保障海洋生态环境十条举措,凝聚多方合力共护蓝色海域生态安全。
通报会介绍,“十四五”以来,厦门两级法院紧紧围绕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现代海洋城市建设要求,聚焦专业化审判、协同化治理、法治化宣传,全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海洋生态司法保护体系。
通报会现场。人民网 余乃鎏摄
一方面,坚持依法从严审理,精准惩治涉海生态犯罪,2021年以来,共审结海洋生态环境刑事案件63件,对107名被告人依法判处刑罚;对非法盗采海砂类犯罪案件23件40人作出判决,追缴违法所得近4000万元;依法审结危害珍贵、濒危海洋野生动物案、走私珍贵海洋动物制品案11件9人,其中,福建省首例跨境销售大白鲨制品案、古玩市场非法交易红珊瑚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生物多样性典型案例;妥善处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29件58人,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发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职能,依法判令违法主体承担赔偿与修复责任,其中一起非法采矿案判令被告人赔付生态损失及修复费用1321万元。
另一方面,探索创新海洋生态修复司法模式,打造“云上珊瑚园”智慧修复示范点,推行海洋碳汇认购、种植珊瑚等新型修复方式,设立全国首个生态司法公益碳账户,开辟“碳汇+”生态司法新格局。
厦门中院法官参与文昌鱼增殖放流。厦门中院供图
而在“深化协同治理,凝聚全域共治合力”方面,厦门中院还牵头搭建生态司法协同保护平台,联合多部门完善执法联动、调研会商、宣传教育机制;构建本土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协同保护路径,深化与中华白海豚文昌鱼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协作,相关经验入选《中国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报告;健全九龙江流域跨区域司法协作,提升海陆生态一体化保护效能;依托筼筜湖法官工作室延伸司法服务,通过巡回审判、案例宣讲提升沿海群众法治意识。
法官前往集美鳌园查看幼鲎生长情况。厦门中院供图
会上发布了《厦门法院关于强化海洋生态刑事审判职能 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海洋生态环境的十条举措》。
“举措紧扣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需求与审判实际,从审理机制、生态修复、专业支撑、协同联动、普法宣传等维度,明确未来厦门法院海洋生态刑事审判工作的具体路径和实施重点。”厦门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宁逐条解读时介绍,厦门法院将充分发挥生态环境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集中管辖资源汇聚优势,优化同安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机制;持续完善海洋生态环境刑事案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审理机制,依法从严惩处严重污染环境、盗采海砂等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犯罪,推行“刑事处罚+民事赔偿+生态修复”一体化裁判模式,严格落实“谁破坏、谁赔偿、谁修复”原则。
同时,创新海洋生态修复司法模式,构建直接修复与替代性修复相结合的科学修复体系,并建立海洋生态修复监督人制度和判后回访机制,落实生态环境法典公众参与原则;不断拓展海洋生物多样性系统保护的司法实践,探索海洋珍稀物种专项司法保护令,建立海洋物种与栖息地协同保护机制,以司法赋能助推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和可持续利用目标落地实现。
同安法院干警走访渔港。厦门中院供图
现场还发布6起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典型案例,包括一起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案、一起非法开采海砂案、一起非法捕捞海产品案及三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宣布成立海洋生态司法专家库,入库专家涵盖海洋法学、海洋生物、海洋修复、海岸地质等领域,将为疑难案件办理、修复方案论证、司法调研提供专业支撑。
“筑牢蓝色司法屏障,守护海洋万物共生。”厦门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全市法院将全面推动各项举措落地见效,持续深耕海洋生态刑事司法保护,创新机制、优化服务、凝聚合力,以更实举措、更优审判、更强担当守护海域碧波万顷、守护海洋生态安全,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厦门贡献坚实司法力量。(余乃鎏 王惠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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