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王烨捷)5月22日,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发布了《上海市外摆位设置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上海未来将在保障公共安全、市容有序、便民利商的前提下,通过系统化、差异化、场景化的制度设计,给上海的外摆经济一个更清晰、更友好的发展空间。

《导则》明确了编制目的与适用范围,界定了“外摆区域”“外摆位”“外摆设施”等关键术语,该《导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特定道路、街区、园区、商圈、景区等区域的餐饮、零售、文创、生活服务等商业外摆位管理。

《导则》明确外摆位设置不宜超出经营主体用地红线,并根据空间属性将外摆位划分为“内部外摆位”与“临街外摆位”两类。同时,结合不同区域类型、道路等级、商业业态及经营时段制定差异化管控规则,对各类外摆位的边界划定、空间布局、人流动线及设施标准做出了详细规定。在此基础上,明确提出合规要求,从消防安全、市容环境卫生、噪声污染防治等方面作出兜底性规定。

空间上,《导则》明确人行道剩余宽度不得少于2米;如果总宽超过5米,行人通行空间必须大于外摆宽度。同时实行“一位一界”精准划界,每个商户外摆边界清晰,相邻商户之间用软性界限隔开,避免硬性隔离和产权纠纷。

据悉,上海的快速路原则上禁止外摆,主干路严格控制,支路则优先考虑便民。针对地标性夜生活集聚区、水岸夜生活体验区、园区、住宅区、写字楼等不同场景,设定专属经营时间,并可结合天气、人流动态调整。此外,《导则》首次提出“公园、绿地有条件的区域要支持外摆设置”,为城市公共空间增添更多烟火气。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