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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神!各位看官:

两天的南充嘉陵,那可是被“一条狗”推上了热搜!

那是三天前的2026年5月21号早上7点多发生的事——

这天早上的“米粉早高峰”时间,南充嘉陵城南边一家米粉馆里,突然闯进来一条个头大得吓人、毛发梳得油光水滑的成年阿拉斯加。尽管店员驱赶了几次,但这斯就是赖着不走。

没过多久,一个进店吃粉的8岁小男童看到这狗就非常好奇地伸手去摸了摸狗头。结果,一下“惹”到了这厮——于是,故事就进入了“狗咬男孩”的高潮部分……

“气人的事”也上演出来:狗主人看到出了事,居然趁人不注意,丢下这狗偷偷地“溜”了!典型的“肇事逃逸”,丢尽了南充人的脸!

监控拍得清清楚楚:狗是你养的,绳是你没牵的,人是你先溜的——难不成这“天网恢恢”之下的朗朗乾坤你“跑得了和尚”,还能够跑得了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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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弃狗跑路,不是“小事”,是“缺德+违法”!

也许!

也许这“狗主人”觉得:不就是狗咬了一口吗?我跑了,狗过几天自己会回家,能把我怎么样?

这样想的话,可能就大错特错、就既缺德,又违法,还害了整个南充的养狗人了!

1.道德上:极度自私,毫无担当!

养的时候当“儿子”、当“宝贝”,出事了就当“烫手山芋”,就丢下“宝贝”“儿子”溜哉——试图把“烂摊子”甩给米粉店老板、甩给受害娃娃的家长、甩给赶来的警察和社区。

人家老板停业一天、全面消毒,生意受损;孩子无辜受伤、打疫苗、受惊吓;警察到处找人、社区帮忙控狗——你倒好,脚底抹油溜了,良心不会痛吗?(对于这一点,“南充瞭望哥”还支持米粉店老板向这厮主人追讨关店一点的损失;更呼吁相关方面站出来搞一个“公益诉讼”。)

2.法律上:这就是“肇事逃逸”,必须重罚!

别以为跑了就没事!

“南充瞭望哥”翻了一下《民法典》:上面明明白白地写着“遗弃、逃逸的动物伤人,原主人照样担责”!

而回头来看2026年1月施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那可是对“未牵绳伤人、弃狗逃逸”,规定得明明白白“可罚款+拘留”!

再说,南充现在也在严管养犬:公共场所必须牵绳、戴嘴套,大型犬更要严格管控!

回到这个“弃狗跑路”的事件现场,这一“跑路”,不是“没事”,而应该是“罪加了一等”!不是说:嘉陵的警方已经找到“狗主人”了吗?充分说明:跑,是跑不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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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为啥南充人对这事“火冒三丈”?因为隐患早就在身边!

也许有人会说“这次米粉馆事件,只是一个偶然”。

其实不然。这应该是长期以来“遛狗不牵绳、养犬不负责”埋下的“雷”,终于爆了!

君不见:

-小区里、街道上,不牵绳的大狗小狗到处跑,老人小孩看到就怕;

-电梯里、菜市场、米粉馆,狗随便进,毛到处掉,卫生堪忧;

-出事就甩锅、弃狗就跑路,逮到了就赔偿医药费,没有逮到就“谢天谢地谢运气”——违法成本太低,所以有人肆无忌惮!

当然了!养狗是你的自由,但不能危害别人的安全!

你养的狗,你就要牵好绳、戴嘴套、管住它;一旦伤人,必须站出来承担责任,赔钱、道歉、配合处理——这才是做人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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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给南充所有养狗人敲个警钟:别再“任性养犬”!

南充嘉陵城区的这次“米粉店狗咬小男孩”实践,是一记响亮警钟,它除了在提醒着南充已经到了“该管一管狗泛滥这事”外,也警醒着“把狗狗当儿子、当宝贝”的养宠人士:

1. 带狗出门须牵绳,大型犬必须戴嘴套!

2.别让狗进餐馆、超市、学校、医院等公共空间,安全第一!

3.狗伤人,绝对不能跑路!第一时间送医、垫付费用、报警配合调查,逃避只会罚得更重!

4.养得起就养,养不起别养!遗弃犬只,罚款+追责,还要被人们所不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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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最后想说:

一条狗将南充的嘉陵送上了热搜!

一条狗咬人就溜事件绝不是一件普通的民事小事,而应该是“让法律站出来说话”、让法律不缺席来儆效尤的时间!

肇事逃逸,天理难容;弃狗跑路,必受严惩!

@南充人站出来:让这种不负责任的人受到严惩!让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在南充这座城市里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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