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超48小时索赔无效是误区!保险拒赔让你自掏腰包!
案深度评
车主掉头撞到了女子,对方当场确认无碍自行离开,可过了半个月之后,女子突然找上门,被撞后查出腿部骨裂,要求车主全额赔偿治疗费、误工费和护理费。
很多车主都以为事故超48小时,对方索赔就无效,这是非常危险的误区!根据民法典第188条规定,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时效是3年,从受伤者确诊伤情以后或者知道自身受伤时开始计算,半个月后追责完全合法有效。
但这其中特别坑人的是,依据保险法第26条,车险索赔只有2年行权期,如果事发后未及时报备,保险公司大概率拒赔,所有损失自掏腰包!
别以为迟延报险只是小问题,现实中因此被拒赔的惨痛教训比比皆是。曾有司机驾驶奥迪A8L发生单方事故,自行拍照取证后未报警报案,事后6万多元维修费遭保险公司拒赔,法院也支持拒赔;还有司机发生事故后10小时才现身配合交警测定酒精含量,导致36万元理赔诉请被驳回。
法律明确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当然,也存在例外情况,如果事故后当事人重伤昏迷不具备报险条件,且交警勘查和诊疗记录能锁定事故事实与因果关系,法院也会判定保险公司不能以未及时报险为由拒赔。但在绝大多数轻微事故中,一般的说48小时报案,你不报案你就没用!
想要不怕事后被讹诈,事故现场必须做到全方位拍照,留存车牌、碰撞的痕迹以及对方状态的证据。同时要主动询问对方是否需要就医,若对方坚持离开,务必留存对方的姓名和电话。
更重要的是,必须立刻拨打112报警备案,明确是对方自愿离开,避免事后扯皮说不清。最关键的一步,第一时间联系保险公司备案,哪怕不理赔也得留记录!
哪怕是事故发生后当时觉得没事,也千万别掉以轻心。国内曾有位女子车祸后10天才去就医被诊断为小腿水平腓侧肌群肌腱损伤,保险公司以无法排除其他介入因素拒赔,虽然法院最终凭借损伤部位与事故完全一致判定保险公司赔偿,但整个索赔过程极其折腾。
遇到事故能通知时尽量及时报险,如自己不能报可以找人代报,并妥善保存事故现场照片、交警事故认定书、医院诊断记录等关键证据。别嫌麻烦,做好这些才能少踩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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