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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周

黑恶势力从不是电影里的传说,它可能藏身于基层的非法场所、披着合法经营的外衣,甚至躲在“保护伞”的背后。2022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正式施行——这是一部给老百姓的“安全盾”,也是悬在黑恶势力头顶的“法治利剑”。

依法从严惩治

黑恶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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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有组织犯罪、恶势力组织的概念,将利用网络实施有组织犯罪、“软暴力”行为纳入打击范围。对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严格掌握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等适用条件,充分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罚金等刑罚,并规定紧急止付、临时冻结、异地羁押等措施,强化对黑恶犯罪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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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挖黑恶势力

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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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查办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明确为工作重点,明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违法犯罪行为类型,规定组织、领导、参加有组织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依法从重处罚,建立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线索沟通机制,对“保护伞”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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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黑恶势力

渗入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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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换届选举中的联审机制,民政部门会同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等对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发现因实施有组织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及时作出处理,从源头杜绝黑恶势力渗透基层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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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未成年人

遭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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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的职责,对发展未成年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教唆或诱骗未成年人实施有组织犯罪等行为,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强化对涉未成年人的有组织犯罪的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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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黑恶势力

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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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涉案财产调查、追缴、没收制度,办案机关可全面调查涉嫌有组织犯罪的组织及其成员的财产状况,对有证据证明属于犯罪违法所得及其孳息、收益且无法说明合法来源的财产,依法予以追缴、没收。同时,对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判处刑罚的人员,规定刑满释放后个人财产及日常活动报告制度,加强行业监管,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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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涉案单位

个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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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明确对有组织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采取异地羁押措施时应依法通知家属和辩护人,规定涉案财物处置严格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并对涉案财物处置涉及的利害关系人的诉讼权利作出专门规定,同时加强对证人、鉴定人、被害人、举报人等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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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语

法律不沉默,正义不缺席。从依法从严惩治黑恶犯罪,到深挖每一条“保护伞”线索;从严防黑恶势力染指基层,到为未成年人筑起法治屏障;从斩断死灰复燃的后路,到平等保障每一名涉案人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会继续坚持常态化扫黑除恶,有恶必除,除必务尽。

第10262期

安徽检察新媒体出品

终审丨郭伟 二审 丨吴荧

来源 丨包河检察微信公众号

编辑丨李昂

投稿邮箱丨ahjcxm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