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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宪洲第一次摸枪是在部队的靶场上。

那会儿他刚分到汽车连,对枪支还没什么兴趣,纯粹因为考核需要才去练。

连里的老班长后来跟人说过,这小子手劲不大,但稳。

别人打靶心跳加速、手心冒汗,他扣扳机的时候跟拿筷子夹菜一样。

谁也没想到这个从部队退伍的汽车兵,后来会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在北京持冲锋枪抢劫运钞车的人。

1996年2月8日,北京朝阳区甘水桥工商银行分理处门口。

运钞车刚停稳,押运员还没把车门完全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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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米黄色尼桑轿车忽然从街角拐出来,贴得很近停下。

一个男人从副驾下来,戴着线帽,只露出眼睛和嘴,手里是一把微型冲锋枪。

他没有废话,也没有跟任何人照面,直接对运钞车的押运员开了枪。

两名押运员当场倒下,一死一伤。

路边一个正在扫地的环卫工人被流弹打中,后来捡回了一条命。

枪响之后,那人拎着装满现金的铁皮箱回到车上,整个过程只有短短几十秒。

那辆米黄色尼桑绝尘而去。

北京的街头在那个年代几乎没有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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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赶到现场的时候,只在地上捡到了弹壳和一只掉落的线帽。

线帽是最廉价的那种,菜市场几块钱一顶,没有任何追踪价值。

弹壳是7.62毫米口径,冲锋枪的标配。

后来的几个月里,同样的案子又发生了好几起。

作案手法高度一致,歹徒每次都是一个人,一把冲锋枪,一辆不同牌照的轿车。

作案时间永远选在银行刚开始营业或者即将关门的时候——人流最少、押运员最松懈的那个窗口期。

几个案发现场提取到的弹壳经过比对,全部来自同一支枪。

但除此之外,警方手里什么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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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唯一能确认的是,这个歹徒的反侦察意识极强:他每次作案都戴手套,作案后会把车丢弃在郊区,用汽油烧掉,换一辆新车。

让他们没想到的是,这个在北京城里接连犯下惊天大案的悍匪,其实一直没有离开过这座城市。

甚至作案完还会若无其事地挤在围观的人群里,探头探脑地看警察出警。

他曾经在银行门口站着抽了一整根烟,巡逻民警从他身边走过,觉得这人眼熟,但一时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等警车开走,民警才猛地想起来——那不就是通缉令上那张素描。

回头再找,人早没影了。

鹿宪洲这个人,1963年出生在北京东城区一个普通工人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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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毕业那年被家里人送去当兵,他自己也乐意。

部队管得严,但他偏偏喜欢那种有枪有车、有纪律也有刺激的日子。

在部队他是汽车兵,又因为对枪支的熟悉被选为验枪员。

那几年他把各种型号的枪摸了个遍,闭着眼睛都能拆装。

这段经历在正常的人生轨迹里本可以成为他安身立命的本钱。

但等他退伍回到北京,迎面撞上的却是翻天覆地的商品经济浪潮。

街上的霓虹灯、迪厅、夜总会、暴发户手里的钞票,把他心里那个不甘于平庸的东西一下点燃了。

他先是靠偷车搞到了第一桶金。

偷的是桑塔纳和捷达,那时候北京街上跑的大众车还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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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仗着自己在部队学的驾驶技术,经常在半夜把车从胡同里悄无声息地开走,送到外地销赃。

1992年他被抓过,判了死缓,关在监狱里。

但这个人骨子里有一股邪劲——1994年冬天,他用一种至今没人能说清的方式从监狱里越了狱。

官方档案里只写了他趁夜色翻墙逃跑,至于他到底是怎么绕过电网和岗哨,没有任何详细记录。

逃出来以后他没跑远,就藏在北京市区,头发留长了,身份换了。

靠几个早年认识的狐朋狗友接济着过日子。

他弟弟鹿宪勤在他最危险的时候收留了他,给他送过食物和衣服。

他的朋友黄民平帮他找过藏身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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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女朋友张颖知道他是逃犯,还是跟着他。

这几个人后来都被抓了,罪名是包庇和窝藏。

1995年底,鹿宪洲去了一趟中俄边境。

跟他同去的还有两个人,一个是帮他联络俄罗斯卖家的中间人,一个是他的老搭档郭松。

他们在边境一座山丘后面和几个俄罗斯军火贩子碰了头。

皮包打开,里面是几捆美金,俄罗斯人把油布包着的枪递过来。

鹿宪洲接过那支微型冲锋枪,上膛,瞄准,试枪的动作行云流水。

俄罗斯人冲他竖了个大拇指,跟他的翻译说——你朋友是我见过最懂枪的中国人。

有了枪,他就开始谋划抢劫运钞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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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作案前,他会提前在银行附近蹲点,把押运员几点到、几点走、几个人下车、谁负责警戒全部记在心里。

他从不带同伙上现场。

郭松问他为什么不带他,他说我一个人就够了,人多了反而乱。

事后郭松帮他烧车、换车、处理赃物。

但那些被血浸透的钱箱,从头到尾只有他一个人在搬。

1996年9月8日晚上,他去天上人间消费。

那是当时北京最贵的夜总会,一夜消费抵得上普通人一年的工资。

那天他开了一辆偷来的车,带着几摞现金,喝了酒,搂着姑娘,跟周围那些真正的大老板毫无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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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大概觉得自己已经赢麻了。

但他不知道,他开的那辆车早就被一名市民认出来了。

那位市民只是看了通缉令上写的一句话——案犯作案时驾驶一辆米黄色高级轿车。

他在停车场里看了又看,然后报了警。

当天凌晨,鹿宪洲从会所出来,刚拉开车门,四周忽然亮起警灯。

他试图驾车冲撞,被警察开枪击中了头部和腿部。

送到医院的时候他还没有死,但也没能再醒过来。

几天之后,这个曾经让整个北京城闻风丧胆的劫匪,死在了病床上。

他被抓以后,郭松很快也落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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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从郭松的住处搜出了那支冲锋枪,还有一本被翻烂了的《汽车维修手册》。

郭松交代说,鹿宪洲每次作案前都会把车仔细检查一遍,连轮胎气压都要自己调。

法院后来判了郭松死刑,黄民平无期,鹿宪勤和张颖也都因为包庇罪入狱。

鹿宪洲孤身一人犯下的那几起案子,从他点燃第一根火柴烧掉第一辆赃车开始,到他被抬进太平间为止,只延续了短短七个月。

但就这七个月,他把北京城搅得天翻地覆。

让无数人夜不能寐,让警察在每一个银行网点贴满了素描像。

让所有开米黄色尼桑车的北京市民都莫名其妙地被拦下来盘查。

一个人,一把枪。

这场短暂的疯狂,最后被一个普通市民的一通电话,终结在了停车场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