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某公园被曝出用刻有“先父”、“贤妻”等字样的无主墓碑铺设登山步道。
消息一出,舆论哗然,有人觉得晦气,有人觉得无所谓,还有人说“就地取材是自古以来的常态”。
有律师指出,首要问题还不是给游客带来的心理影响,而是已经先违法了。
我国对无主坟墓的处理流程:民政局公告认领、县政府组织迁移、全程录像建档,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损毁或处置”,根据《民法典》第八条,使用他人墓碑铺路,涉嫌违背了公序良俗。
2015年的济南英雄山,就出现过,景区用墓碑铺路,被曝光后,立即道歉、整改、换石,态度之诚恳。
今天这个公园,沉默,仿佛沉默就会被遗忘。
这件事,违法在先,道歉在后,整改是底线,任何“省钱”、“省事”的借口,在逝者尊严和公共法纪面前都不成立。
对于这事,许多人表现出了“豁达”。
在时间的河流里,人没了都撑不过三代,就被遗忘了。
城市化、原子化、少子化,传统祭扫文化慢慢淡化,“死后谁记得我”,许多人有了近乎虚无的洒脱。
墓碑无主,没人扫墓,那就成了废石头,拿来铺路,废物利用,有何不可?
然而,你的洒脱归洒脱,弄到别人的墓碑上,就变味了。
被遗忘的逝者,就活该被踩在脚下?
“祭祀不绝的念想是中国人生养子孙、繁衍家族的核心价值之一。如果这一点被社会的主流价值否定、被完全的抛弃、证伪,是会对生育子女的普遍意愿有深刻伤害的。”
古人谋万世,是因为相信自己的奉献会被代代纪念,当这种信念被消解,“每个人都几乎是面对历史单打独斗,而且最终湮灭无踪”,那么剩下的就只有“现世的尽情享乐”。
纪念,是最基本的爱。
不敬畏死,就不懂如何生。
历史遗留问题追责可能困难,但希望解决方案体现诚意:
第一,公开道歉,说明历史缘由,承认当年做法考虑不周,愿意赔偿认领家属。
第二,彻底更换,撬起墓碑石板,换用普通建材,并将移除的墓碑“集中存放于公园僻静处,或经民政部门指导后用于其他非踩踏的公益用途”。
第三,设置说明牌,在合适位置陈述历史事实,表达反思,承诺逐步替换。这“能将掩盖转化为铭记与警示”。
别倒一车水泥盖住墓碑,眼不见为净,那是对问题的二次不敬。
希望这座公园的管理者能拿出英雄山当年道歉的勇气,用行动证明,逝者不应被遗忘,更不应被踩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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