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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一个最近在中日网络上都传得很凶的事。

很多人应该都刷到了——“日本民航将不能过境中国”“日本飞欧洲要绕道了”“中日可能要断航”。

我直接说结论:这是谣言,是对《民用航空法》修订的严重误读。

咱们不聊情绪,只聊事实。

谣言是怎么来的?

2025年12月,新修订的《民用航空法》获表决通过,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到了今年5月中旬,中日两国网络上几乎同时出现了一波流言。操作手法很“专业”:先摘出法律条款,比如第八十五条“民用航空器未经批准不得飞入或者飞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空”,然后直接解读成——中国要收紧针对日本客机的过境政策。

各种说法就出来了:“日本航班免费过境将被终结”“日本飞欧洲成本巨大”“中日可能要断航”。甚至中天电视台5月19日的节目里,直接用了“中日断航”这种夸张说法。

问题是,所有这些解读,没有一个有权威信源背书。

法律原文到底怎么写的?

咱们直接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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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反复引用的第八十五条,位于第五章“空中航行”第二节“飞行管理”之下。这一条说的是对本国民用航空器的原则性规定。

那外国民用航空器怎么管理?

新修订版第十一章“对外国民用航空器的特别规定”中,第二百零二条写得清清楚楚:外国民用航空器根据其国籍登记国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签订的协定、协议的规定,或者经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批准,方可飞入、飞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空。

注意,这一条首次出现于1995年的原版《民用航空法》,此后多次修订都没有改变。这不是新规定,是30年前就有的老规矩。

中日之间有协议吗?

有。而且已经存在了50多年。

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之后,两国于1974年缔结了《中日航空运输协定》。此后几十年,中日民航运输一直依赖这个协定。只要协定仍然正常生效,就不能从修订民航法直接推导出“日本航班不能使用中国领空”的结论。

这是国际法常识。1944年的《国际民用航空公约》也规定,定期国际航班要进入别国领土,必须得到许可。而两国签订民航协定,正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最常规做法。

那新增条款是什么意思?

这次修订确实新增了第二百六十一条:任何国家在民航领域对中国采取歧视性禁止、限制措施的,中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这一条是新增的。但它是针对谁的?哪个国家频繁威胁中国民航业、对中国航空制造企业实施制裁?关注国际新闻的人心里都有数。把这一条完全解读为“对日施压”,是对我国正常修法活动的严重误读。

这件事是怎么炒起来的?

传播链条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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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初,一些自媒体发布了将民航法修订与日本联系起来的文章,在各大平台快速传播。5月12日,有人把相关视频搬运到国外社交平台X上,获得了132万的阅读量。

日本网民看到后,把它当成了攻击中国的新素材。然后,这些日本网民的激烈表态又被搬运回国内网络,形成新一轮传播。

这是一个典型的“情绪闭环”:国内制造话题→搬运到国外刺激日本网民→日本网民的反弹被搬回国内→进一步刺激国内情绪。

值得注意的是,在整个过程中,日本主流媒体并没有下场炒作,日本航空业界也没有相关讨论。说明日本业界很清楚,这事不存在。

最后说一句。

《民用航空法》的修订,主要目的是强化安全保障、促进低空经济发展、加强旅客权益保护。这是官方在修订说明中明确写了的。

因为当前中日关系处在低谷期,很多人对日本有义愤情绪。部分自媒体抓住了这种情绪,把正常的法律修订工作,不负责任地解读为“对日施压”,甚至编造“断航”这种不实信息。

批评日本政府的错误政策,应该基于事实,而不是基于编造的谣言。用假新闻去打击真问题,最终伤害的是自己的公信力。

你怎么看这件事?是被谣言带偏了,还是早就觉得不对劲?评论区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