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教而育之

学生犯错,老师有批评学生的权利,这是有法律条文所允许的!

老师虽然有权批评学生,但并不意味着批评学生是安全的!

这不,教育局又约谈涉事老师了!

网传视频显示,辽宁某学校有多名学生因在楼道跑跳,被老师带到操场当众做检讨。不知道这个视频是谁发到网上的,但有网友看到视频后,认为老师处理方式不当,没必要组织全校学生公开批评。

于是,为了平息舆情,教育局称已经约谈相关老师!

学校的教育方式可能欠妥,但其背后的深层问题才更值得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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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为什么会发生?

网传视频中,学生们在操场上列队集合,7名学生站在操场最前方,两名学生拿着话筒称“今天我在楼道里跑,被领导发现。请同学不要向我学习”“我在走廊里从两格楼梯上跳下来……”

大家思考一下,学校为什么这样做?

假如学生从楼梯上跳下来,牙磕掉了,你猜家长会怎么做?你猜学校会赔钱吗?

大概率是家长第一时间追责学校、问责老师,质疑学校监管失职、安全教育不到位。随后便是投诉举报、舆论声讨,学校需要承担相应责任,支付高额赔偿,涉事老师更是难逃处罚,约谈、检讨、扣绩效、评优取消,一系列后果接踵而至。

正是看透了这一切,学校才不得不矫枉过正。对于校方而言,课间跑跳、楼梯跳跃看似小事,却是极大的安全隐患。一次次的校园安全事故案例,让所有学校都形成了共识:宁可过分教育,绝不放任不管;宁可事前严管,绝不事后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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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有苦衷,但谁愿意听?

我们再来审视一下这起事件。

老师在操场上组织学生公开做检讨,方式确实欠妥。从教育学和儿童心理学的角度看,当众羞辱式的惩戒,容易让学生产生羞耻感、自卑情绪,甚至导致厌学、逆反心理。这个道理,老师不懂吗?懂。但他为什么还要这么做?

因为他已经被逼到了墙角。

私下批评,没用;请家长,家长反过来指责老师“小题大做”;报学校,学校说“你自己处理”。学生继续跑跳、继续从楼梯上跳下来,万一真出了事,谁来负责?还是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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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想出了一个“狠招”。这个“狠招”确实伤了学生的自尊,但它的出发点,恰恰是为了保护这些孩子的生命安全。

讽刺吗?很讽刺。可这就是现实。

当教育系统被“无限安全责任”裹挟,当老师被“不出事”三个字压得喘不过气,就一定会有这种“用力过猛”的管理方式出现。不是老师不懂教育,而是他首先得保证自己不被追责,保证学校不出安全事故。

更该反思的,是谁把老师逼成这样?

教育局约谈涉事老师,没问题。公开检讨式的惩戒确实不妥,学校应该调整方式。

但如果我们的反思止步于此,那下一个“用力过猛”的管理方式很快就会卷土重来。因为病灶没有被触及。

真正该反思的是:为什么学校会陷入“要么不管,要么管过头”的两难?

真正该反思的是:为什么学生在学校发生任何意外,第一责任人永远是学校和老师,而不是风险和概率本身?

真正该反思的是:当家长把“零风险”作为对孩子在校期间的要求时,教育还怎么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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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运动有风险,课间活动有风险,楼梯跑跳有风险,这些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不可能通过任何管理手段彻底消除。我们可以努力降低风险,但不能奢望消灭风险。

如果社会不能给学校一个合理的“容错空间”,如果家长不能接受孩子在学校偶尔磕磕碰碰是正常现象,那么学校就只能在“什么都不让做”和“用极端方式管理”之间二选一。

这对教育,是灾难。

对孩子的成长,更是灾难。

我们不能一边抱怨孩子体质差、体育课没意思,一边又在孩子受伤时第一时间追究学校的责任。我们也不能一边指责学校管理方式粗暴,一边又把所有安全风险的担子全部压在老师身上。

这世上从来没有绝对安全的教育环境。如果有,那一定是一个孩子什么都不被允许做的环境。

那样的环境,安全,但毫无意义。

一场简单的校园惩戒事件,不该止于约谈老师、平息舆论。真正值得我们深思的是,如何平衡安全与教育、自由与规则、包容与追责?

唯有给学校松绑、给老师容错,摒弃“一出事就追责”的极端逻辑,让教育有尺度、有温度、有底气,孩子才能真正在阳光下自由成长,校园教育才能回归本该有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