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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草原云 北方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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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内蒙古自治区人大财经委员会原分党组成员、副主任委员、自治区国资委厅长级干部魏栓师受贿一案,对被告人魏栓师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对追缴在案的魏栓师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责任编辑:穆 静

审稿主任:吴春生

值班总编:陈 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