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密云公安分局通报,一男子骑行电动车时,将路边一辆电动车车筐内未锁的头盔“偷走”,目前已经被行政拘留。警方提示,市民停车后务必将头盔随身携带或妥善锁存,不要随意放置在车把、座椅等显眼位置,不给违法人员可乘之机。
有市民担心,为了实现头盔防盗,自己必须给电动自行车加装尾箱,不知道是否合法合规,同时,也有接送孩子的家长有存放两个头盔的需求。交管部门提醒,可以在符合国家标准、出厂设计预留安装条件的车型上安装尾箱和车筐,也可以利用多数电动自行车座垫下方的隐藏卡扣(系带穿过、合上座垫即锁),无须额外装箱,或者选购小型的头盔锁将头盔固定在车架上。
头盔放在车筐内未锁,被人顺手偷走
5月7日14时许,城关派出所接到事主报警称,其电动车车筐内的头盔不见了,请求帮忙查找。接报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工作,经与事主了解得知,其上班时将车停放在路边的停车区内,随手把头盔放进车筐。下班时发现,车筐内的头盔不见了。
了解情况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通过查找发现,在事发现场附近的一名电动车车主有重大作案嫌疑,经循线查找、蹲守布控,民警在穆家峪镇某村内将嫌疑人吴某某抓获。
据吴某某交代,事发当天骑车路过时,发现停放在路边电动车车筐内有头盔,看到四处无人便动起了歪脑筋,将头盔“顺手”放到自己车筐内扬长而去。最终,吴某某因为盗窃被密云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市民停车后务必将头盔随身携带或妥善锁存,不要随意放置在车把、座椅等显眼位置,不给违法人员可乘之机。
交管部门已对不戴头盔罚款,不规范佩戴同样会被罚
随着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在北京骑乘电动自行车需要规范佩戴符合要求的安全头盔,近期,交管部门正在持续开展此项执法检查。从路面情况来看,重点区域的市民头盔佩戴率已接近九成。
记者了解到,条例实施已接近一个月,对于不佩戴头盔的执法处罚也从最初的警告提醒过渡到20元的罚款处罚。在一线交警的现场执法过程中,甚至发现了有的骑行者多次未佩戴头盔被拦下处罚。也有一些市民因未规范佩戴头盔而接受处罚,比如佩戴头盔时未系好固定带,或者使用了工地安全帽替代头盔。
交管部门发现,还有一些市民明明准备了头盔,却将头盔存放在车筐或尾箱中,未进行佩戴。据北京交警通报,近期仍有骑行人因未规范佩戴头盔在交通事故中遭遇不幸。
5月12日晚9点多,在昌平区育知西路,一人骑电动自行车由南向西横穿道路,与一辆由北向南直行的大客车发生碰撞,造成骑车人侧向倒地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不幸身亡。从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到,事故发生时骑车人把安全头盔放在前车筐中,头盔没能发挥应有的保护作用。
加装合规车筐、尾箱、头盔锁均可防盗
交管部门提醒,市民骑乘电动自行车务必戴好头盔,为了头盔防盗可以在符合国家标准、出厂设计预留安装条件的车型上安装尾箱和车筐,用来存放头盔。
同时,无论安装任何装置放置头盔,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关于电动自行车载物的规定,即高度不得超过地面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使用电动自行车接送孩子的家长有存放两个头盔的需求。记者了解到,市民可以选择合理合规的存放方式,比如可以更换体积稍大一些、符合法规要求的尾箱,也可以利用多数电动自行车座垫下方的隐藏卡扣(系带穿过、合上座垫即锁),或者选购小型的头盔锁将头盔固定在车架上。放置头盔不能遮挡号牌,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的要求,遮挡号牌同样属于违法行为。
新京报记者 裴剑飞
编辑 白爽 校对 陈荻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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